检察长率先垂范出庭支持公诉

30.03.2017  15:48
      3月29日,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座无虚席。由黑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乔洪翔出庭支持公诉,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曲民任审判长的唐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件开庭审理。两级检察院、法院中层以上干部及相关人员80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    案情回顾
  2016年6月8日晚,被告人唐某某与丈夫孔某某酒后发生争执,继而发生厮打,孔某某将唐某某打倒在地,唐某某随手拿起剪刀捅刺孔某某左后背、左上胸等部位,导致孔某某失血过多死亡。经法医鉴定:孔某某生前被人用刺器致肺脏破裂、上腔静脉破裂,大失血所致死亡。
   检察长出庭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此案移送审查起诉后,乔洪翔检察长代表市院出庭支持公诉。为保证出庭公诉质量和效果,乔洪翔检察长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审查了公安机关移送的案卷材料,亲自到看守所提审了被告人,核实和补充了相关证据,撰写了起诉书、出庭预案和公诉意见书等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在开庭审理前一天,乔检参加了本案的庭前会议,就庭审时出示证据的方式等与辩护律师达成一致。庭审中, 乔洪翔检察长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用多媒体示证方式分组举证、质证。在发表公诉意见时,他从本案的犯罪构成、社会危害、量刑建议等方面进一步阐明了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和危害后果,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一系列环节,被告人唐某某当庭认罪,法庭当庭进行了宣判。本案的依法公开审理,对被告人及旁听的群众进行了一次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院领导办案常态化
  司法体制改革后,乔洪翔检察长作为已入额的院领导,带头承办具体案件,通过办“精品案”、出“示范庭”,全面落实办案要求,明确办案职责,带头承办和审理重大、疑难、新类型等具体案件,发挥了院领导引领示范作用。对于推进检察队伍职业化建设,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起到了积极的指导推动作用。今后,该院领导亲自带头办案履行职责将成为常态。
   庭后思考
  本案是一个令人扼腕叹息的家庭悲剧,唐某因一时冲动将丈夫捅刺致死,使儿子永远失去了父亲,公公永远失去了儿子,彻底毁掉了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惩处。这个案件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引发案件的矛盾也看似平常的小事,这就警示我们:家和万事兴,幸福家庭来之不易,应当用心呵护,遇到矛盾和困难,要以和为贵平顺解决。在法治中国的今天,每个人都应尊重社会规则,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决不允许以非法甚至暴力手段处理纠纷。在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每名公民都要增强法治意识,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同营造平等法治的社会环境和诚信友善的人文环境,让这样的人间悲剧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