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检察长首次列席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履行诉讼监督职责

04.09.2018  18:07

  “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法院强化审判监督、优化审判质量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法检两院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协调和沟通,保证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的意义”,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克贵在8月31日鹤岗市检察院检察长樊忠诚首次列席中法审委会时深有感触地说。 
  8月31日,鹤岗市检察院检察长樊忠诚列席市中级法院2018年第3次审判委员会,就鹤岗市检察院支持抗诉的代某某故意伤害等三起案件发表监督意见,这是鹤岗市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市中级法院院长王克贵主持审委会会议。
  列席审委会前,樊忠诚检察长对3起案件亲自审查,拟定监督意见,并在市法院案件承办人汇报后审委会表决前发表监督意见。
  会上,樊忠诚表示,作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既是法检两院共同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应有之义,也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确保司法公正的一个有效途径,目的就是与审判机关一道共同维护法律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通过列席审委会,一方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重要的一方面是通过列席审委会,发现公诉、抗诉案件中存在的不足,研究提升证据的标准和方法,减少与法院在适用法律上的分岐,不断提升每一起案件的办理质量,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樊忠诚指出,列席审委会是加强与法院学习与交流的机会,有利于全市检察机关认真总结经验,强化专业素养,有利于把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落到实处。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将以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为契机,加强沟通协调,互相交流学习,进一步促进协调、积极的工作关系,共同解决好司法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共同守护好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克贵要求,全市法院要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在诉讼活动中坚持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确保严格公正司法,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