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检察院提醒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慎言慎行守法律底线

07.02.2020  12:23
     疫情当前,举国上下众志成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之际,佳木斯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注意到近期出现的一些不法分子实施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或诈骗事件,也关注到一些不明人群稀里糊涂实施的妨害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行为。对此,该部向全省人民发出一封疫情防控期间涉罪行为普法指南,敬请阅读参行——
1、 不配合防疫检查还打人?严惩不贷!   近日,佳木斯市郊区四丰乡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在陶家村滨湖山庄门前设置疫情防控卡点,负责对进村车辆和人员落实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2月3日13时15分许,在该检疫卡点处,王某宇驾驶一辆黑色起亚智跑SUV,载着乘坐在副驾驶的张某强行闯卡,被阻拦后两人下车与检疫卡点的工作人员李某发生争吵,张某用拳头击打李某头部后,王某宇驾车逃离案件现场。两人到案后,公安机关依法予以王某宇行政拘留五日、张某行政拘留十日。该案目前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检察官普法】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安等部门依法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的,公安机关有权予以行政处罚;对现场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政府工作人员、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予以治安拘留等处罚;对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最高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2、 博取关注编造疫情虚假信息?传播亦不行!   1月22日,佳木斯向阳区居民陈某某在微信群散布“牡丹江一例确诊肺炎患者转院到佳木斯市,患者在中心医院,中心医院内科楼已经封锁隔离,通知家属不要去中心医院。”的信息,经有关部门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实,此为谣言信息,公安机关依法予以陈某某行政拘留五日。
  【检察官普法】 造谣不仅需要承担行政责任,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编造与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对于编造“新型冠状病毒”的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该行为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从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最高可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编造虚假疫情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3、趁疫情严峻心生邪念?一查到底!
  2月1日,佳木斯市东风区居民傅某通过微信朋友圈扫码添加名为“幻城”的网友,通过微信联系“幻城”购买N95口罩90只,以每只单价17.5元的价格共向“幻城”微信支付1600元,其后傅某被微信好友“幻城”拉黑,电话联系方式也被拉黑,发现被骗的傅某当即向辖区派出所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将隐匿在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县阿穆尔镇的嫌疑人徐某抓获,徐某供述其发现当前口罩等医用物资短缺,很多人急于购买,遂产生了利用微信群在网上发布虚假收买口罩信息,诈骗钱财的故意。
  【检察官普法】 网络电信诈骗黑手已伸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领域,骗子除了在口罩上大做文章外,还以新的涉“疫”诈骗手段在网上诈骗,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用品的名义,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有关诈骗罪的规定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4、 疫情期间还聚众赌博 ?果断处理!   2月3日晚,桦南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聚众赌博案件,桦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刑警大队、新建派出所、新闻中心对位于奥林新村某一车库内聚众赌博点进行突击查处,现场共抓获参赌人员13人,其中,赌场开设者许某被公安机关以开设赌场罪立案侦查,其他12人分别被处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据了解,许某以其自有的车库为聚点于1月31日2月3日的疫情严峻期,先后5次共笼络10余人到其开设的赌场上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
  【检察官普法】 上述人员在明知当下疫情期间政府严禁私下聚集的情况,仍不顾疫情严峻形势,无视政府通告规定,依然聚集进行赌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依法将予以警告、罚款直至拘留处罚。对于开设赌场或者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的行为,依法构成犯罪的,应以开设赌场罪或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5、 销售假劣口罩还哄抬价格?法理 容!   河北某企业在销售防护口罩等防护产品时,其天猫店铺网页发布“医用三层一次性无纺布口罩”“外科口罩N95”等虚假宣传内容,且存在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被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整改并罚款180万元,将该企业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口罩问题依法移交当地公安机关。
  【检察官普法】 发“疫情财”,情理不容,法理也不容。针对防治、防护产品的生产、销售厂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谋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构成犯罪的,分别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或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处罚,依法从重处罚。 6 隐瞒旅行史和接触史?害人害己!   潍坊市居民张某某拒不配合当地社区调查,就医时面对大夫问诊刻意隐瞒个人旅游史和人员接触史,致使与其接触的68名医务工作者和49名近距离接触人员存在被传染的严重风险,现张某某已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立案侦查;日前,武汉被确诊病例患者一家明知自己来自武汉,却对群众谎称来自菲律宾,未按规定进行居家隔离,还几次参加宴席,接触数千人,频繁外出活动,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立案;2月4日,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对多次隐瞒疫情发生地行程和发热病情的范某芳,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检察官普法】 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患有突发传染病或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希望广大群众,在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非常时期,做好日常防护,筑牢道德防线,守牢法律底线,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