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双节 保安全” 黑龙江省检察院机关开展节前安全检查活动

11.09.2019  16:52

    中秋、国庆将届之季,9月11日,黑龙江省检察院机关开展了“迎双节、保安全”节前安全检查活动,防范各类安全事故,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机关工作安全平稳运行,努力营造安全稳定节日环境。
  按照省检察院党组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要求,在主管副检察长王金力的带领下,检务保障部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安全检查工作坚持从细节抓起,把握重点环节,对可能存在隐患的场所不留死角,确保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根据省检察院机关印发的《关于做好省院机关节假日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安排,检务保障部结合工作需要,重点对防火安全、防盗安全、车辆管理等工作开展检查,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切实提高干警安全意识,不断规范安全管理。   检查中,分别对省检察院机关办公区、设备机房、庭院以及停车场等区域进行检查。对发现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当场予以解决处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和安全风险。一是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重点对消防栓、水带、消防枪等消防设施是否摆放规范、整齐,有无缺失的情况;安全通道指示标识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开展了检查。二是对灭火器材进行检查。查看灭火器是否摆放到位,对临近使用期限的灭火器进行记录,并及时予以更换。三是检查办公室电器设备使用情况。检查各办公室是否及时切断使用后电器设备的电源,是否按照规定正确使用电器和空调等设备。四是对各楼层办公室安全防火负责人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核对,并进行相关调整。五是检查监控室消防监控的运行情况,确保监控设备正常运行。明确要求控制设备室的温度,以免因温度过高而造成设备损坏。查阅消防值班记录情况,确保无纰漏,无差错。六是检查庭院安全通道及安全出口,保证畅通无阻,按规定入库封存公务车辆,规范干警车辆管理,及时清理违停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