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面通林区检察院:案件管理求实效,“精细实深”下功夫

04.04.2018  16:45
  2018年新年伊始,黑龙江省八面通林区检察院坚持“五个牢牢把握”,深入实施“六项管理”、“十个到位”,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精、细、实、深”上下功夫,狠抓案件管理工作求实效。    案件质量评查上要“精”, 按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逐项对全院所办案件的质量进行评价,特别是对录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的案件评查,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逐渐完善本院的案件质量瑕疵库,在行文格式上给与关注,对检察官所做出的各项决定书、起诉意见书、检察建议书等,组织人力从运用法律、行文措辞等方面进行探究,同时在纸质卷宗上,要严格按照卷宗装订标准,比照优秀卷宗进行评价。
   系统流程监控上要“细”, 对所有录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的案件,无论是案管中心受理的,还是各业务部门自行受理的案件,均要从案件超期、电子签章的使用、各类文书的回挂等基本的问题,到文书中的错别字、文书回挂的位置等的瑕疵问题,都要监控到位,做好日常流程监控日志,做到时时监控,日日记录,随时纠正,随时整改,为员额检察官办案把好质量关,使案管部门成为检察官办案不可或缺的帮手,并上报好流程监控台账,做好统计工作。
   案件信息公开上要“实”, 在原有的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案件公开力度,要主动公开,及时公开,规范公开。要具体分析不予公开的案件,根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的规定,不能一票否决,将涉及到“外国人”、“未成年人”、“盲聋哑人”等一律认为是不予公开的范围,要深入分析案件敏感度,适时适度公开。
   案件管理分析上要“深”, 在做好基础性工作的同时,也要抓好案件管理的分析工作,从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新思路等,做好统计分析和创新工作,尤其是在司法体制改革后,案件管理部门在职责定位、管理范围、协调沟通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分析上报,做好分析调研工作。
  通过“精、细、实、深”的实践检验,是做好案管工作的重要手段和基础,对新时期检察工作将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