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主持公开听证会化解申诉人五年积怨

05.09.2021  21:43
“你们用真心重燃了我生活希望……”
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主持公开听证会化解申诉人五年积怨
   
9月1日,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主持检察听证会。
          “是你们用真心感动了我,让我从长达五年的申诉路中走了出来,还帮助我申请司法救助,让我一家人的生活有了希望……”9月1日,在黑龙江省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听证室,由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主持召开的一场听证会上,申诉人王丽(化名)在最后陈述阶段表示“同意撤诉”。这是在全省第二批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检察长带头办案、示范“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
        2016年7月15日22时许,因与爱人程发生矛盾而离家出走多日的王丽,突然接到程某电话,称约其谈谈。当晚23时许,王丽如约而至,二人因话不投机,王丽拒绝与程某回家。后被程某强行推上返往回家的车上。途中,王丽称心脏不适,遂到宝清县中医院就诊。
        7月16日凌晨3时许,程某从中医院内将王丽拖拽至西门外,对其殴打。王丽在呼救之时,恰遇原案被不起诉人万某、朱某开车路经此地。二人闻声下车,上前制止程某殴打行为,并与之撕扯。期间,万某打了报警电话。撕扯中,得知程某与王丽是夫妻关系后,万、朱二人遂离开现场。
当民警赶到现场时,程某拒不配合执法。3时50分许,程某乘人不备,从中医院旁边运河的造型船西侧跳河死亡。经鉴定,程某符合生前溺水死亡;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2016年10月23日,宝清县公安局以万某、朱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宝清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宝清县检察院认为万某、朱某为使他人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采取制止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于2020年8月20日对二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王丽对正当防卫的认定不服,遂向双鸭山市检察院提出申诉。经双鸭山市检察院审查认为,县检察院对万某、朱某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处理适当,不予支持王丽的申诉请求。
        对这一结论王丽仍表示不服,于2020年12月3日向黑龙江省检察院提出申诉。
        黑龙江省检察院控申部门对全案进行审查后,认为,市、县两级院办案和所作的决定并无不当,并多次向王丽释法说理,仍未得到其认同。
        在听取主办检察官的汇报后,高继明检察长指示,检察机关保护被申诉人的权益,也要严格依法维护被不起诉人的合法权益。虽然检察机关的办案过程和决定没有错,但申诉人不理解、不认同,案能结,但事未了。要通过检察公开听证,让第三方参与评议,力争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并决定亲自主持公开听证会。
        “我也不是胡搅蛮缠之人,我就是转不过弯儿来,干啥两口子打架外人掺和?打伤了我们还不算是伤害,还可以逍遥法外……”
        “请问王丽,程某殴打你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
        “请问办案人,程某伤在什么部位?”“死亡原因是什么?”“最后认定是什么……”
听证员就相关问题进行问询、分析和讨论。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在介绍完案情后,应邀而来的各方听证代表围绕案情进行了详细问询。重点围绕王丽心中一直解不开的“万某、朱某是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讨论。
        “本案发生在零晨,万某二人出于对弱者的维护、对争议的制止,才有了与程某肢体上的冲撞。从常理上来说,无论正被侵害的王丽是否为程某的家人,在那个时间段,当一方女性受到不法侵害时,作为公民施以援手,这是正气,值得肯定。尽管在制止纷争中对对方形成了轻伤害,但这并不影响正当防卫行为的认定……”
        “家暴也是暴。不论是否为亲人、为夫妻,只要有暴力发生、侵害行为进行,就是不法侵害。那么,作为路人出手制止,于情于理于法都是讲得通的。假如这样的行为认定故意伤害,那以后谁还会去见义勇为?并且,程某的死因与其所受的轻伤并无关联,所以,我们不支持王丽的上诉请求。”
        “听了案情介绍,了解到,当事人在五年漫长申诉中,检察机关也从有利于申诉人的角度,进行了多方面的帮助,体现了司法的温情。从具体案情来看,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作为听证人员,我们一致认为,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是正确的,对王丽的申诉请求不予支持!”
        在听证会上,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就本案事实,以及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和事实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解答。
听证员针对久积于王丽心中的梗儿,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从大道理到小道理当场与王丽说理沟通,并经认真讨论,给予王丽明确的听证意见。
        “虽然我不服之前的决定,但申诉的这几年,检察机关的接待态度一直很热情,检察官也很热心。他们协调各方面帮助解决我生活上的困难,缓解了一些压力,让我感受到了党的政策的温暖,感到了检察干部的温暖。今天,听各位代表这么解释,我对正当防卫、故意伤害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我相信你们的解释,非常感谢大家为我这事儿专程赶来听证,现在想通了,我撤诉!”

 
高继明检察长在听证期间与王丽沟通交流,希望其打开心结,并表示检察机关会依情帮助司法救助。  韩兵 摄
          “鉴于本案的实际情况,检察机关在前期充分调查的基础上,认为申诉人王丽确实因案致贫,她本人也提出了司法救助申请,我们认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高继明检察长表示,当事人虽然想通了、撤诉了,但检察机关还会跟进一步工作,按照国家司法救助相关工作,结合王丽的实际情况,将协调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司法救助的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申诉人国家司法救助。
        据了解,在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检察长带头办案并主持检察公开听证已经常态化。今年上半年,全省三级院共组织检察听证1142次。其中,检察长(一把手)主持召开公开听证91件,化解82件,化解率90.1%,真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