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省森工林区经营性收入预期比上年提10%

12.02.2015  11:35

  记者 赵辉 马一梅

  2015年森工工作的基本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实施天保二期工程和建设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全面停止采伐,加快转型发展;推进产业升级,提高质量效益;深化各项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法治森工,保障改善民生;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反腐倡廉,促进森工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2015年,我省森工林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产业总产值523亿元,产业增加值220亿元,增长率7%以上;更新造林32.8万亩,森林抚育748万亩,经济林10万亩;职工人均年工资性收入2.6万元,经营性收入比上年提高10%以上。

  新年的日历还没有翻过20页,省森工总局指导基层工作的《2015年工作要点》就下达到了三江林区所属的23个林业局。在这瑞雪迎新的时节,1009.8万公顷施业区内,保护生态、产业调整、转型经济、普惠民生的大幕,已被迅速拉开。

  “2015年,是我省森工林区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加强法治森工建设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收官之年。任务目标提早下达,各项工作提早安排,便于基层抢时间、早行动,能够为林区积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决战三年产业项目建设和经济转型,做好充分的准备。”省森工总局党委书记高金芳告诉记者。

  生态始终是发展的立足点

  以实施天保工程二期和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为主线,以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为重点,全面加强生态建设。

  把林地清理排查专项工作摆在首位,执行《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划定林地和森林、湿地、植被、物种四条生态保护红线。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加大对破坏林地资源案件的查办督办和行政问责力度。

  加强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全面实施森林经营规划和科学编制年度实施方案,加大森林抚育和低产林改造力度,完善和强化森林抚育责任、技术、示范、监管、监测和档案管理“六大体系”建设,完善森林抚育调查设计实施细则、森林抚育调查设计质量监督、抚育作业质量监督办法。

  深化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把森林管护与产业转型、职工转岗、林下经济纳入各级领导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提高管护水平。

  全面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科学划定区域内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红线”,用制度和法治规范保护生态环境。

  开展森林资源资产审计评估,抓好林口林业局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工作,确保按要求完成试点任务。

  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实施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健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体系,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

  转型把林区经济迅速壮大

  坚持林业经济林中发展、林区工业林外发展,加快经济向生态产业、非木产业、境外资源开发“三个方向”的转型速度,打好“产业转型三年大决战”。

  重点发展营林产业、森林食品业、种植养殖业、北药业、生态旅游业。筹建综合性林果产品集团公司和以苗木花卉产业为主导的产业集群;建立黑木耳示范园区;提高养殖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和规模化水平;推动北药产业标准化、规模化发展;抓好精品景区建设,培育更多适应旅游市场需求的、多样化、多层次旅游产品。

  重点发展好仓储物流业,做大贮木场经济、铁路专用线经济。积极建立物流配送体系;适度发展清洁能源产业。

  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快境外森林资源开发步伐,依托境外资源和国内外两个市场,形成原料储备基地和木材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借助我省实施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规划,推动大企业、大项目合作对接,推进圭亚那、柬埔寨、缅甸等境外木材采伐加工项目。

  做大做强黑森企业集团。按照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和“358”规划,加快组建黑森园林绿化、森林经营、矿业开发、清洁能源、资本运营、海外开发及黑森建设开发集团公司,打造销售收入1000亿元的产业航母。加快黑森绿色食品、黑森旅游集团公司运营和销售额度提升,实施“黑森”品牌战略,推进营销网络和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改革优化环境凝聚正能量

  全面实施《黑龙江省新型城镇化规划》,推动森林生态城镇建设迈上新台阶。继续创建十佳美丽林城、生态林场所、靓丽街道,建设美丽林区、大美森工;完成好“三江”林区棚户区改造任务,以及基础设施配套功能;提高林区城镇管理水平,扩大林区人口规模;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共建领域和范围,推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产业互融、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一体化发展。

  营造法治环境,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森工。抓好《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条例》的贯彻实施,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规矩意识、责权对等意识、监督意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推行“阳光”政务,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重要内容,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氛围;积极参与配合地方立法。

  营造良好的文化舆论氛围。用“光耀森工”道德模范和“感动森工人物”评比宣传,深化“礼尚守制、诚信森工”的道德建设;继续强化文化队伍、文化阵地、舆论宣传阵地建设;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切实提高舆论引导力。

  惠民提高林区人幸福指数

  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深入开展“三建四争”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四风”整治力度;制定出台《森工系统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意见》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案》,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常态化;加强作风建设常态化。

  2015年,森工将继续提高林区百姓的幸福指数,突出做好十项重点工作:提高职工工资性收入,增加居民经营性、财产性收入,为在岗职工调增工资200元,继续开展人均收入超2万元林场(所)、年收入超10万、50万、100万元大户和年收入超千万元的林场(所)创建活动;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开展再就业培训,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加大劳动力转移输出力度,开发公益性岗位;抓好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统筹林区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卫生所建设,实行区域内医疗资源共享;实施龙江“爱心助残”工程,开展林区“情暖万家”慈善救助活动,创建“双百示范社区”工程,加强林区为民服务平台;扩大低保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继续开展好金秋助学、阳光就业活动,加强帮扶中心建设,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推进平安林区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畅通信访渠道,运用法制思维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遏制重特大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发生。

编辑:刘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