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工作“十三五”发展思路及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林业(营林)局,省尚志、庆安国有林场管理局,省森林与环境科学研究院,省森林植物园,省濒危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东北林大帽儿山实验林场: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国家林业局首批撤销了3处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编制不符合要求的国家级森林公园,旨在加强全国森林公园行业管理,我省应当引以为戒。根据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工作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全省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工作“十三五”发展思路及2016年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各地、单位要认真研究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工作,切实发挥好森林公园保护森林风景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普及生态文化知识、开展森林生态旅游的三大主体功能,把发展森林旅游作为兴林富民以及国有林场改革的一条有效路径,圆满完成“十三五”以及2016年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工作。
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6年2月4日
全省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工作
“十三五”发展思路及2016年工作要点
一、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工作“十三五”发展思路
坚持“严格保护、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大森林公园执法检查力度,强化森林公园等森林旅游景区规范化管理,探索森林旅游景区政府性基础设施投入与民间资本运营相结合的经营开发模式,推动森林公园等森林旅游景区又好又快发展。组织实施全省“十三五”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发展规划,开辟完善界江沿岸、哈同高速、哈尔滨东等精品森林旅游线路,打造森林体验、森林养生基地,按照“推好、推快、推先进,扶优、扶强、扶特色”的工作重点,做强做大几个森林公园品牌和森林旅游示范区,在我省西部约30个县市结合人工造林建设一批城郊型森林公园,“十三五”末森林公园总数达75处,规划面积达60万公顷,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智慧森林旅游服务、智慧森林公园管理、智慧森林旅游营销模式。
二、2016年工作要点
(一)做好“十三五”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发展规划。争取资金预算,组织调查研究,认真扎实编制并组织实施我省“十三五”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发展规划。科学布局森林旅游景区,推介森林旅游精品线路,规划森林旅游精品项目。
(二)争取各方面森林公园建设资金。积极与发改、财政、旅游等部门沟通协调,组织好森林公园各类项目资金的申报工作,研究支持森林公园发展的政策。重点做好“十三五”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国家森林公园国债基金项目、生态文化旅游设施建设项目、国家森林公园林相改造项目等的落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的补偿,以及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部门预算资金的争取和组织实施。
(三)开展森林公园实地监督检查。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若干检查小组对各森林公园进行实地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总体规划、管理机构、建设发展、资源保护、占用林地等方面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严肃处理、跟进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森林公园按程序予以撤销。
(四)做好森林公园行政审批工作。按照严格保护管理、方便申请人的原则,明确我省森林公园行政审批、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和建设项目占用森林公园林地审查审核的要求,印发《省级森林公园行政审批申请材料清单》(试行),提高办理审批事项的效率。2016年,对“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的初审和“省级森林公园设立”的审批分为两个批次,上半年4月底前受理申报材料的集中办理一次,下半年8月底前受理申报材料的集中办理一次。
(五)抓好森林旅游行业宣传。做好参展2016中国森林旅游节相关工作,按照国家林业局要求,充分准备,打造特色,搭建精品展厅,继续组织各级森林公园管理人员观摩学习,利用好中国森林旅游节宣传展示的大平台。支持各地举办因地制宜的节庆活动,宣传促销森林旅游产品。拟建设“黑龙江省森林旅游信息服务网络平台”,集统计、宣传、招商、门票等于一体,打好“互联网+森林旅游”这张牌。
(六)开展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管理人员培训。为基层做好服务,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业务培训,举办我省森林公园管理人员培训班、森林公园执法人员培训班等,创新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务求培训取得更大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