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各地森林公安机关开展利剑行动有效保护森林资源

30.10.2014  11:59

      海林市森林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盗伐林木案件。2014年10月14日,海林市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报案称,海林市新民村五队樊某家杨树盗伐。经查,2013年5月,海林市海林镇新民村居民武某、毕某二人到新民村五队北沟樊泽霞家林地内盗伐杨树4株,并于2014年7月将盗伐的杨树拉回武某家中。经测量,武某、毕某共盗伐杨树1.7962立方米,实有材积1.515立方米,嫌疑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本案所盗伐林木已返还失主,违法行为人武某、毕某已被行政处罚。

      抚远县森林公安局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014年10月10日,抚远县森林公安局开始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一是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全体民警进入村屯、集市,贴标语、发传单,强化林区群众的保护意识,营造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二是结合森林管护工作增强进山巡逻密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好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截止目前,抚远县森林公安局出动警力12人次,车辆3台次,清查整治木材市场3处,木材加工厂3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基地1处。加强了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力度,营造了爱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良好氛围。

      龙江县森林公安局放飞非法粘捕鸟类。2014年10月17日,龙江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对县周边地区进行巡视时,发现龙景水坝处的天然柳树林时发现一男子行动可疑,民警上前询问时发现在男子不远处支立着约10米长的粘鸟网和挂在树上的诱鸟笼。民警对该男子进行了批评教育后将15只诱鸟全部放生并当场撕毁粘鸟网。

      尚志市森林公安局秋季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实效。进入秋季森林防火期以来,尚志市森林公安局加强了巡逻检查,加大了对野外弄火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10月17日至20日,森林公安局会同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防火扑火队及乡镇林业站等部门,开展了以“防雾霾、控污染、杜绝秸秆焚烧”为主要内容的秋季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提高了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对全市高速公路、省级公路沿线,各村屯、道路两侧已收割未点烧的秸秆、稻草的农田以及林缘农田等重点地块进行巡逻检查。此次活动,森林公安局共出动警力30余人次,对全市10个重点乡镇进行巡逻检查,共处罚并教育野外用火3人,悬挂宣传横幅50余条,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使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明显提高,野外用火案件较往年同期明显下降。

      黑龙江省森林公安局植物园分局收缴拆除大批捕鸟工具。10月16日上午9时,植物园森林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植物园家属区周边有人用捕鸟网非法捕鸟。民警在现场发现林内设置有大量捕鸟网、鸟笼等捕鸟工具,同时发现鸟笼中有大量野生鸟类,没有发现违法行为人。此次行动共收缴捕鸟网20余米、鸟笼8个、黄鸟3只、虎皮鸟5只。民警将所查获、收缴的捕鸟工具销毁,同时将查获的野生鸟类全部放归大自然。

      黑龙江省森林公安局植物园分局开展打击滥捕野生鸟类行动。10月10日早5时许,植物园森林公安分局集中警力对辖区及周边苗圃、粮库等林地进行了突击检查,战果显著。在检查过程中,植物园分局共计出动警力8人,没收非法捕鸟笼53个,粘网9片共计60余米。分局民警将违法的捕鸟工具予以集中销毁,同时放飞黄鸟、虎皮鸟、靠山红、麻雀等野生鸟类223只,并对违法行为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及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