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园分局等单位开展利剑行动取得成效

31.10.2014  16:05

      黑龙江省森林公安局植物园分局查处非法猎捕鸟类案件:2014年10月份以来,黑龙江省森林公安局多次接到群众举报,称省森林植物园东侧围墙外马家沟河沿岸,经常有人使用粘网、滚笼等捕鸟工具在此非法捕鸟。省森林公安局责成植物园森林公安分局进行调查。植物园分局经过分析、巡查,掌握了一些情况。10月22日早6时,民警在举报人的引领下,先后来到苗圃、马家沟河沿岸等3处林地,查处非法猎捕野生鸟类案件4起,抓获违法行为人3名,缴获捕鸟网8片,滚龙2个,鸟笼60余个,诱捕播放器5个,解救黄鸟、虎皮鸟、靠山红、苏鸟、蜡嘴雀等重点保护鸟类200余只。目前,植物园森林公安分局对违法行为人给予了行政处罚。植物园分局将继续加大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巡查保护与打击力度,将非法捕鸟区域列为重点地区进行整治,常态化地开展工作。

      黑龙江省森林公安局庆安分局“2014利剑行动”初见成效:庆安分局开展“2014利剑行动”以来,分局领导高度重视,一线民警集中行动,对辖区内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威胁生态安全的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给予了重拳打击,取得了阶段性战果。截止目前,分局已出动警力128人次、车辆54台次、查办破坏森林资源案件6起、查缴及放归林蛙400余只,收缴并就地销毁猎捕林蛙工具圈网300多个、地笼105个,向辖区及周边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发放保护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宣传单1000余份,形成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

      鹤岗市森林公安局开展利剑行动。2014年10月22日,鹤岗市森林公安局开展了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林蛙及野生鸟类专项行动,联合市工商局、林业局动管科、林政科、鹤岗市日报社、电视台,对市区内6个集贸市场及周边摊点进行联合大检查。此次行动共出动4台车辆,警力10人,动管科2人,林政科2人,工商局1人,新闻记者4人。行动中共收缴黑龙江林蛙活体1万余只,野生鸟230余只,并将收缴的活体黑龙江林蛙在新闻媒体的现场报道下放归鹤岗市清源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