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室主任谈落实】张宇宏:不断探索和完善“三位一体”龙江特色公益保护模式 持续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黑龙江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 张宇宏 ——
不断探索和完善“三位一体”龙江特色公益保护模式
持续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第十四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要持续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和“一个统领、六个必须、八个坚持不懈”目标思路,坚持“小切口,大作为”工作理念,忠诚履职,开拓创新,不断探索和完善“三位一体”龙江特色公益保护模式,持续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创新局,再上台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主动融入、服务和保障大局
——学深悟透会议精神筑牢思想根基。 把深入学习“十四检”会议精神与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强基导向,以更高的起点、更实的举措,谋划和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新局、育新机、创新绩。
——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履职尽责。 全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要胸怀“国之大者”,紧扣省委“十四五”规划,主动把工作放在全省大局中去思考、去定位、去摆布,紧紧围绕省委确定的目标任务,找准、找好公益诉讼服务大局切入点,切实维护好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产业安全“五大安全”,与龙江高质量发展保持同向同步。
——更新司法理念强化能动检察。 注重能动检察,主动担当,强化监督,通过办理党委政府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硬骨头”案件,深入践行“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工作要求,自觉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社会主义法治原则,依托办案职能延伸监督触角,积极推进社会治理,切实当好国家和社会共同利益的代表,充分发挥和彰显公益诉讼检察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独特制度效用。
立足职能, 全面发力
切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不断深化“‘益’心为公——检察为民办实事”行动,主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努力提供优质检察产品,促进改善人民生活品质。
——坚持专项引领,“规定”“自选”协同发挥作用。 持续推进“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集中力量突出抓好黑土地公益保护法律监督专项工作,强化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检察,积极开展红色资源公益保护行动,加强省院“一号检察建议”跟踪落实,确保省院统一部署的“规定动作”做到位;立足龙江实际,以“区域性小专项”监督带动地区办案,以精准监督促进规范办案,以全面监督促进工作质效提升,做到“自选动作”有创新。
——积极稳妥拓展案件范围。 继续秉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公共利益为核心的理念,在传统“4+1”领域之外,规范办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卫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
——注重科技引领,推进公益诉讼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 探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现代科技的结合点,加快公益诉讼检察指挥中心建设,做好信息归集、分析研判、人员调配、联动指挥、资源共享等工作,打造公益诉讼信息数据处理、线索管理、案件办理、专项监督的指挥枢纽,探索积累一体化办案机制新经验;借助科技手段发现线索、调查取证;利用培训、交流等方式提升办案能力水平,促进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量和效率。
——探索公益诉讼案源举报奖励措施。 发动群众力量,借助社会监督,扩大案源,拓宽监督渠道,切实加大公益保护力度。
培育精品, 争创一流
擦亮龙江检察公益诉讼品牌
——坚持“三位一体”,持续深化龙江公益监督模式。 全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聚焦“监管违法追责、犯罪行为打击、公益损害恢复” 三位一体龙江特色公益保护模式,立体化构建公益保护法律监督体系,分类施策,接续监督,强化监督刚性,切实提升监督效果。
——坚持打造样本,推动龙江公益做“排头兵”。 按照专项专班、持续深化推进“三位一体”模式,针对违法情形集中、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严重,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职责的案件,省检察院带头办案,高位推动问题根本性解决,助力黑土地保护。
——坚持培育典型,优化龙江公益检察产品。 加强全省公益诉讼案例研究,增强案例发掘、培育意识。根据高检院第八检察厅典型案例征集主题类别,积极组织编写推荐相关领域典型案例,加大培育推荐力度,推广宣传龙江公益检察经验,推动公益诉讼案件高质量发展。
——坚持治理创新,提出龙江公益立法建议。 密切关注《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立法进程,结合我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际,积极参与配合,提出立法建议,在突出地方立法特色、推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方面作出贡献。
争取支持,横向协作,
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积极主动汇报工作,继续获得党委、人大和政府支持。 我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充分发挥党领导下统筹协调、综合发力的政治优势,落实检察建议向党委、人大、被建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等抄送备案制度,推动将支持配合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纳入地方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鼓励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治理漏洞、短板,向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必要时推动地方立法。
——行检协作同频共振,共谱河湖生态篇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湖长制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自觉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下一步要继续加强与河湖长制办公室协作,研究探索全面推开“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重点监督江河湖滩污染防治,有力地推动了全省河湖“清四乱”和水污染防治工作。
——联合行动共同履职,协同促进“六稳”“六保”。 时刻秉持服务大局的理念要求,以维护公益为初心,以保障民生为使命,坚决落实“六稳”“六保”发展要求。积极探索与行政机关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林草、市场等行政机关的沟通与协作,推动实现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信息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