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残保金征缴时间截至10月末 过期将按日征收滞纳金
31.07.2015 12:51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主办
日前,记者在大庆市残联获悉,2014年度残保金已经正式开始征缴,没有足额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要抓紧了,否则征缴期一过就要按日征收滞纳金了。
按照规定,机关、团体、企业等用工单位每年都要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如果没安置或少安置,就要缴纳残保金。市残联就业服务站工作人员说,单位要按职工总数的1.5%安排残疾人就业,若不能按比例安排,差额人数就要缴纳残保金。
目前,大庆市有数千家企业没有足额安排残疾人就业,需要缴纳残保金。
残保金的缴纳时限为10月末,逾期不缴费的企业将按日收取5‰的滞纳金。征收滞纳金的同时,还将对恶意拖欠的“老赖”采取公开曝光的方式。如果这样还不行,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咨询电话:8999288 8999290 (作者:杨洋)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主办
31.07.2015 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