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205名医学毕业生进175所乡镇卫生院 服务期三年
东北网讯 (记者 陈南竹) 记者从15日召开的哈尔滨市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工作经验交流暨岗前培训动员会上获悉,今年9月,205名涵盖临床医学、中医学和药学专业的大中专医学毕业生将奔赴哈市8区9县的175个乡镇卫生院,开展为期三年的医疗服务。
据悉,为迅速提升黑龙江省农村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更好地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省委、省政府于2014年启动了“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工程”,从2014起至2016年,计划利用3年时间,面向省内、外高等医学院校及社会,公开招聘统招本、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医学毕业生3000人。2014年,招聘到岗244人,其中研究生2人、本科生167人、专科生75人,临床医学专业127人、中医学专业67人、药学专业17人、医学检验(影像)专业30人、公共卫生专业3人;2015年,招聘到岗205人,其中具有职业(助理)医师资格14人,研究生3人、本科生115人、专科生87人,临床医学76人、药学17人、医学检验(影像)学26人、中医药学专业86人。
目前,招聘到岗的医学毕业生作为政府雇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须与所服务乡镇卫生院所属的县卫生局签订为期三年的服务合同,享受服务单位同等条件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和特聘岗位津贴(省政府特设)。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收入(工资和特聘岗位津贴)不低于4万元,专科生年收入(工资和特聘岗位津贴)不低于3万元。工资与特聘岗位津贴由省财政统一拨付,同时依法享受当地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待遇。聘用医学毕业生服务期满3年后,如考取国家执业医师,经当地卫生、人社部门考核合格,可纳入县级卫生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未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人员,符合条件可续聘,聘用人员可以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如到其他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工龄与服务期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可按照规定转接社会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如参加省内乡镇、县级、市级以上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加2分;如报考省属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可享受现行的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聘用医学毕业生的工作业绩是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专业技术职务,并可免予外语、计算机考试。
截至目前,哈市175个乡镇卫生院已经全部落实了本科生人均每年4万元和专科生人均每年3万元人员工资和特聘岗位津贴。各区、县(市)结合实际,在“三险一金”、交通、食宿、住房等方面给予特殊照顾,部分县市已经落实了同工同酬、绩效奖金以及生活补助,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两批449名受聘医学毕业生在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班后,按照专业特长进行定岗,由所在乡镇卫生院定岗并采取师带徒的方法,使他们尽快适应岗位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