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中院民一庭荣获“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4.07.2018  00:34

    和风细雨润无声,司法柔情别样红。7月19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总结大会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传来喜讯,大庆中院民事审判一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同时获得该项荣誉的还有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和铁力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另外,鸡东县人民法院鸡林人民法庭庭长吕仙华、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团队法官助理吴磊和甘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谷秀琴获评“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大庆中院民事审判一庭,现有庭长一名,员额法官四名,法官助理七名,书记员三名。自2016年5月份被确定为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以来,民一庭选任35周岁以上已婚三位优秀法官专门负责审理指导家事案件,使家事审判更加专业化、精细化。民一庭始终坚持依法有序统筹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在“”向上向基层法院延伸,在“”向上发挥试点工作的辐射功能,在“”向上突出硬件基础建设专业化和工作机制创新性,试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深化改革精神,“”向试点同步

    两级法院上下齐动,为更好开展试点工作,采用中院合议庭具体指导、部分基层法院试点同步的“”向试点模式。试点工作社会效果明显,调撤率大幅度提高,无一起过激案件。2016年5月30日至今,大庆两级法院共审结家事类型案件合计13796件(其中二审案件279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案件8565件、继承纠纷案件5231件。一审案件调解撤诉10520件,调解撤诉率78.13%;二审案件调解撤诉53件,调解撤诉率19%。截至目前,2018年全市一审家事案件调撤率80.57%。

    二、发挥辐射功能,“”向多方联动

    为切实保障试点工作质效,民一庭充分发挥试点工作辐射功能,与全市各部门多方联动,积极探索构建家事案件社会格局。一是建立“三员合一”工作机制,联手推动家事审判。为解决好涉及专业领域的问题,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发《关于建立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和司法协助员“三员合一”队伍的意见》,向妇联、工会、民政、消协以及医学会等机构发函征集人选,有针对性地引入专业领域人才。二是强化诉调对接,加大调解力度。民一庭积极参与助力,会同中院其他部门共同以中院名义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诉调对接机制、依法化解民事纠纷的若干规定》,建立了诉调对接长效机制。三是联合开展法律宣传,注重试点工作法律效果。民一庭与市妇联于2016年11月4日在市妇女儿童活动发展中心,联合举办了一场“尚德守法•共筑和谐”家事审判模拟庭审,来自各个社区的200余名群众进行了现场观摩。2017年8月,主管领导受邀参加黑龙江省妇联系统举办的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推进会暨调解员培训班,就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做了专题宣讲,为全省妇联系统与法院全方位协作做好家事审判打下良好基础。

    三、突出家事特色,“”向专业化建设

    为满足家事案件对专业化、人性化审判的要求,民一庭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作机制突出家事特色,将一系列制度做实、做精。一是推动人性化基础设施建设。民一庭自主设计和制作了“大庆家事审判”徽章, 打造了“四室一区一庭”的家事审判专区,包括未成年观察室、家事调解室、心理咨询室以及单面镜室、儿童托管区、家事法庭。“便民化”的硬件设施,“家居化”装饰摆设,“平等化”的审判台,给当事人营造了一个和睦、宽容、平和的心态环境,有助于唤醒当事人责任意识,促进家庭成员关系的改善和好。二是推动规范化制度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民一庭制定出台了《关于家事案件的审判操作规程》《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制度》《家事调查员工作规程》《家事调解员工作规程》《家事纠纷心理测试员工作规程》《家事纠纷心理疏导员工作规程》,为全市试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指引。三是创新工作方法。在审理家事案件时,探索实施感情预修复、情绪先疏导、调查同介入、私密重保护、设立冷静期、案后必回访“情感弥合六步法”,突出司法过程的柔性和程序的弹性,将家事审判的职能从单纯的司法裁判延伸到家庭情感的修复治愈职能及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能,对当事人的保护从身份利益、财产利益延伸到人格利益、情感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