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作用 六论学习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
民主与法治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目标与基本内容,是实现中国梦的双翼。全面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是解决党的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提出,要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强化振兴发展的重要保障。今天的黑龙江,正处在一个极为重要的发展关口,把振兴发展的宏伟蓝图早日变成美好现实,要靠民主凝聚人心力量,以法治护航改革发展。我们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凝聚智慧力量,巩固和发展良好政治局面。
共识在交流中增进,力量在互动中凝聚。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不断适应扩大人民民主、促进全面振兴发展的新要求,我们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和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以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赋予振兴发展源源不断的生命动力。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奋力走出黑龙江全面振兴发展新路子,要更加注重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最大政治优势,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主题,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汇聚和壮大共襄伟业的强大力量。
“法者,天下之准绳也。”倘若把社会发展比作动车飞驰,法治就是铁轨;如果把治国理政比作建造楼宇,法治就是四梁八柱。在纷繁复杂的社会发展中,法治担当着“定海神针”与“压舱石”作用。着力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必须更加注重法治黑龙江建设,这样走出的发展道路会更平坦,赢得的发展成果会更持续,最终效率会更高。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加强党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规范司法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大力培育法治文化,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要持续深化平安黑龙江建设,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合理合法利益诉求,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实现全面振兴发展,优化发展环境很重要。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当前,黑龙江正处在爬坡过坎的攻坚期、有利发展的机遇期、大有作为的窗口期,如何以良法善治保障振兴之路,既是深化改革的任务,也是全体人民的期待。为持续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公平正义、诚实守信、开放文明、服务高效的发展环境,过去两年,我省先后两次出台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警钟长鸣、震慑不减,立竿见影、影响深远。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必须标本兼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着力提高自身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决扭转“摆平”“搞定”“忽悠”之风。政府部门要加快职能转换,推进建设诚信政府、诚信企业、诚信社会,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要善待企业家和投资者,培育尊商重商亲商安商的现代商业文化,促进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社会的文明进步,呼唤着更加健全的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的民主法治,托举起更加充满希望的明天。我们一定要高扬人民民主光辉旗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让全社会更加同心协力、公平正义、安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