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清理文件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对已经在法制办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保留规范性文件目录》《修改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呈上,请备案。
附件:1.保留规范性文件目录(2016.8)
2.修改规范性文件目录(2016.8)
3.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2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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