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发布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遇重大气象灾害手机发布预警信息

06.02.2017  17:31

  从哈市政府获悉,哈市发布《哈尔滨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简称《应急预案》),该预案适用于哈市范围内暴雨、暴雪、寒潮、台风、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大雾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完善监测网络各部门信息共享预警联动

  《应急预案》指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快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气象卫星工程、水文监测预报等建设,优化加密观测网站,完善监测网络,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

  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并与公安、民政、环保、国土资源、交通运输、住房、建设、教育、水务、农业、工信、旅游、城管、卫生计生、安监、林业和供电、通信等相关部门建立相应的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

  设四级预警信号建立完善信息发布系统

  《应急预案》规定,预警信号级别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红色为最高级别。建立和完善公共媒体、应急广播系统、移动短信群发系统等多种手段互补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各通信公司以绿色通道方式通过手机向受影响区域公众全网发布。涉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向相关部门发布。

  各级政府要在学校、机场、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和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桥梁、涵洞、弯道、坡路等重点路段,以及农牧区、山区等地建立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

  学校做好停课准备避免大风时段上学放学

  《应急预案》规定,当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有关单位要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台风、大风天气,住房、建设部门采取措施,巡查、加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督促有关单位加固门窗、围板、棚架、临时建筑物等,必要时可强行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露天广告牌等设施。教育部门根据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准备,避免在突发大风时段上学放学。暴雨天气,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建设部门通知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暴雪、低温、冰冻天气,必要时关闭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结冰路段,交通运输部门提醒车辆采取防冻措施,提醒高速公路车辆减速,民航部门做好机场除冰扫雪,航空器除冰工作,必要时关闭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