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迅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促进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

30.06.2014  19:18

  6月26日,省水利厅厅长陆兵主持厅长专题办公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促进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副厅长胥信平,纪检组长徐春太,副厅长侯百君,总工程师刘加海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近日,省政府制定了《若干措施》,决定今明两年投入494亿元用于水利建设,实施三江干流、8条主要支流治理和界河防护工程;实施三江平原灌区、尼尔基引嫩扩建配套灌区和松花江干流沿岸灌区农业灌排工程;实施节水增粮、农村饮水安全、水土流失治理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实施鸡西、七台河市引水和穆棱奋斗水库等引水蓄水工程。相关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必须抢抓机遇、敢于担当、再鼓干劲,将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要加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我省列入国家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的项目建设,抓好项目评估、行政审批、非行政许可、项目审批要件、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资金计划拨付等关键环节。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协调,严格规范程序。主管厅领导对重要工作推进要主动做好协调,相关处室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强与发改、财政等省直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规范对外协调程序;要加强对水利部沟通汇报和对下指导;要规范化开展项目建设,尤其是在招投标等重点环节必须要依法依规,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会议强调,要高效落实、及时督查。《若干措施》要求明确,既要落实好今年工作任务,还要谋划好明年的项目安排。必须要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加快工作部署与落实,将工作责任与任务目标分解到位;要加强对下监督检查,确保按时、高标准地完成任务。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发现,认真解决,尤其是对违规现象和廉政问题,要一查到底,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