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制定实施水土保持15年规划
黑龙江日报10月23日讯 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历经三年多的编制,《黑龙江省水土保持规划(2015年~2030年)》日前获省政府批准。这个规划将是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水土保持工作的发展蓝图和重要依据。根据规划,到2030年,我省将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实现全面预防保护,重点地区的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生态实现良性循环。
2012年6月,按照水利部要求,省水利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组成全省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启动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历时3年多,分为资料收集、区划、典型治理模式调研、规划编制和审查修改等阶段,进行了3次修改完善,形成了《黑龙江省水土保持规划(2015年~2030年)》报告。规划将是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水土保持工作的发展蓝图和重要依据。规划基准年为2014年,规划期为2015年~2030年,近期水平年为2020年,远期水平年为2030年。
根据规划,我省将要实施的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分别为两类,其一是重点预防项目,包括重要江河源区水土保持工程、重要水源地水土保持工程、水蚀风蚀交错区水土保持工程;其二是重点治理项目,包括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综合治理示范区建设项目。规划确定,近期到2020年,基本实现预防保护,重点防治地区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生态进一步趋向好转。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85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和侵蚀强度有所下降,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林草植被得到有效保护与恢复,林草覆盖面积有所增加;输入江河湖库的泥沙有效减少,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2081万吨。远期到2030年,实现全面预防保护,重点防治地区的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生态实现良性循环。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3700平方公里,中度及以上侵蚀面积大幅减少,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防治;林草植被得到保护与恢复,林草覆盖面积有相当程度增加;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6041万吨,输入江河湖库的泥沙大幅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