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民轻信汇款捞人被骗14万 需提高警惕

16.07.2016  19:04

  “妈,我嫖娼被警察抓了,你要不打钱,公安局就要判刑了!”就因为接到了这样的电话,日前,宁安市的两位母亲给不法分子汇款合计14万元,事后才发现上当受骗。

  7月11日10时左右,宁安市民梁女士接到电话:“妈,我手机丢了,现在又换了一个号码,就是这个号,以后找我打这个!我现在忙,不多说了啊,挂了!”听着电话中的男声,梁女士不假思索地将该电话号码存入手机中,备注为“儿子”。

  第二天,梁女士再次接到“儿子”电话,“妈,我犯错误了!嫖娼被警察抓住了……妈赶紧救我!给这个账号打6万块钱,你要是不打,公安局就要给我判刑了!”听着电话中哭哭啼啼的声音,梁女士大吃一惊,想到在外地工作的儿子30多岁但一直没女朋友,犯这样的“错误”也有可能,就按照电话中说的,去银行给“办案民警”汇去了6万元钱。然而,汇款不久,梁女士又接到了“儿子”的电话:“妈,你先稍等会,办理我嫖娼案件的‘教导员’要和你通话。”随即,电话中响起了另外一个低沉的男声:“梁女士,我是公安局的‘教导员’,你儿子这事不小啊,6万块钱不够,再交4万元我们才能放人!”梁女士缓了缓神对“教导员”说:“在我们宁安10万块钱是天文数字了,孩子还小,能不能再给个机会,照顾照顾少罚点?”“好吧,那就再交两万吧!”梁女士听后,再次向指定账户汇款两万元。

  几个小时后,梁女士拨打儿子之前的电话号码,才发现被骗,于是向公安机关报警。就在同一天,公安机关还接到了宁安市民陆某报警,有人冒充其儿子,说前一晚因嫖娼被抓需要交罚款,陆某向对方提供的账户汇了4万元。

  家长们救人心切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民警提醒市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绝对不会因“嫖娼”而处以行为人上万元的“天价”罚款,更不会通过电话让嫌疑人、被害人家属汇款。因此,大家在接到凡是涉及汇款的电话、短信时,一定要进行详细核实,切勿匆忙汇款给自己带来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