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原:“以点带面”推进专项整治
汤原县检察院将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作为全年重点工作来抓,抓住关键环节,以规范自侦工作、赃款赃物管理为切入点,“以点带面”推进专项整治,取得了初步成效。
为确保办案安全,该院反贪局于年初制定了《自侦干警办案安全注意事项25条》,并针对每起案件制定周密的办案安全防范预案,严格执行看审分离,在对犯罪嫌疑人押解、行车、如厕、就医、就餐等环节有针对性的采取防范措施。
严格执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在对每名犯罪嫌疑人讯问过程中,全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杜绝了刑讯逼供、诱供、骗供等情况的发生,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他们还通过对以往案件“回头看”,对现有办案环节“再清查”,确保办案规范。反贪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业务清查活动,对近三年来所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90余本卷宗进行自查,同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加强涉案财物管理是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的又一关键点。该院从三个方面入手,全面加强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一是由案管部门牵头,组织控申、自侦、侦监、公诉、监察、办公室(财务)等部门干警集中学习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提高干警加强涉案款物规范管理的意识。二是完善登记制度,建立涉案款物登记台账,严格记录涉案款物入库、出库、调用等信息,便于对每笔涉案款物流转状态一目了然。对长期挂账的涉案款物,该院案管中心定期向业务部门问询、监督,确保在案件处理后能够及时依法处理涉案款物。三是核对款物出入,提高流转效率。涉案款物出入库前,办案人员需填写《涉案款物入(出)库清单》、《涉案款物出库审批单》等手续,案管中心监管核查相关手续是否合法、程序是否规范,以保证法律文书的使用和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涉案款物的行为相一致。同时,确定专人对接各部门,及时将案物收入和送出,实现了由单一案物集中统一归口管理向集成流程监控管理方向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