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原县法院:院长带头办案 审理一起受贿挪用公款案
03.09.2019 17:10
本文来源: 法院
8月30日上午,随着一声庄严而清脆的法槌声响起,由汤原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成章担任审判长审理的李某某受贿、挪用公款一案,公开开庭审理。汤原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朝晖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某某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为提高公职人员法律意识、廉洁自律意识,汤原县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50多人旁听庭审。该案庭审过程还同步在中国庭审公开网、黑龙江法院网视频台进行网上直播,加强了法院司法公开透明度,扩大了普法宣传范围。
开庭前,合议庭认真查了阅案卷材料、细致研究讨论案件、归纳焦点问题、核实相关证据、明确审理思路。在庭审过程中,郑成章准确把握庭审节奏,主持开展法庭调查、庭审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庭审程序层次分明、重点突出、规范高效、顺畅有序,既保障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又确保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在公诉机关的指控和证据面前,李某某对自己受贿、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认罚。由于该案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合议庭在休庭时宣布对该案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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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2019 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