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伊春市汤旺河区法院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庄严的宣誓活动。面向五星红旗,人民陪审员举起右拳,大声宣读誓词:“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陪审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主义公平正义。”
通过举办这次人民陪审员宣誓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激励人民陪审员积极主动履行陪审职责,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