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汽车销售及维修实行统一明码标价

19.11.2014  18:39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11月19日专电(记者 李建平辛林霞 )记者19日从黑龙江省物价部门获悉,为规范汽车销售及维修市场,黑龙江省决定对汽车销售及维修行业实行统一明码标价,以便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利益。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要求,凡在省内从事汽车整车销售、零配件销售及维修业务的经营者,必须对商品或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并采用统一标价方式,使用由价格主管部门监制的标价签、公示板,具体标示内容要包括:品牌、车型、产地、售价、基本参数、标准配置等。

  黑龙江省物价局反价格垄断和市场监管处副处长谢保华介绍,汽车销售及维修企业经营者要增强价格自律意识,做到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整车销售标价应做到车签对位、一车一签。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并保存翔实的经营记录及票据。

  据了解,全省物价部门将认真做好汽车销售及维修企业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宣传、落实和规范工作,并在整顿规范后进行常态化管理。(完)(编辑:李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