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异地管辖行政诉讼案件

11.05.2017  01:52


    5月9日,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姜某某诉被告鸡西市人民政府和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政府不服行政复议案。鸡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高启民、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袁树茂出庭参与诉讼。

    本案由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王崴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石军、李文军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庭审中,双方围绕原告姜某某申请行政复议是否超过法定的复议申请期限以及梨树区人民政府做出的行政征收决定是否违法等焦点问题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

    据了解,该案是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黑龙江省高院《关于行政案件异地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规定, 2017年以来开庭审理的第一起地级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异地管辖案件,也是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的通知》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