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中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 依法保障经济发展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实施分级分类精准防控措施,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七台河中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制定下发《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服务保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意见》,确保企业有序、顺利复工复产,更好服务全市“双百项目”建设,助力打造“跨过山海关,直奔七台河”的营商环境品牌,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
《意见》指出,要依法严惩妨害复工复产犯罪行为。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的密切配合,提前介入,形成合力,组建院庭长担任审判长的审判团队,精心审理妨害复工复产及“双百项目”建设案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贯彻好罪刑法定原则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精准适用法律,既有力震慑违法犯罪,保障疫情防控、复工复产、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又充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加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完善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源头预防和排查预警,在党委和政法委领导下健全和落实诉源治理机制。对与复工复产、项目建设有关的劳动争议、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案件要加大调处力度,充分发挥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民间调解等专业调解力量的作用,尽量以和谐平缓的方式调解纠纷,尽最大可能避免疫情对企业、职工和项目建设产生影响。
《意见》指出,切实维护企业诉讼权益。对复工复产企业、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的司法诉求,积极引导其通过网上立案、邮寄立案方式办理起诉事宜,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及时立案,减少复工复产企业诉累。强化保障重点项目复工建设。对于因疫情导致工程复工困难,市场人工、材料价格上涨等引发的纠纷,合理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延长工期、调整部分工程价格等方式变更合同内容,保障合同正常履行。妥善处理商业交易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调解协商、互谅互让、共担风险、共渡难关。妥善化解服务合同纠纷;妥善审理房屋租赁纠纷;妥善调处融资借贷纠纷;全力化解劳动争议;加强破产和解工作。
《意见》指出,要审慎适用保全执行措施。暂缓对承担疫情防控任务单位、人员以及场所、设备、物资、资金采取执行措施,对明确专用于疫情防治、备春耕生产、脱贫攻坚的专项资金物资,不得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等财产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贯彻善意执行理念,既保证执行力度,又彰显执行温度。完善沟通联系机制。增强司法服务和保障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与“双百项目”推进服务专班及各推进服务组的联系,加强与复工复产企业、项目建设单位的交流沟通,认真解答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提供风险预警提示和防范建议,帮助复工复产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防范风险能力,努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助力打造“跨过山海关,直奔七台河”的营商环境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