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局“三抓”落靠企业主体责任
为发挥企业对保证产品质量的主动性、自觉性,鼓励与激励企业从源头抓质量,七台河市局坚持从三方面入手,进一步落实落靠企业主体责任。
一是抓宣传,形成质量建设氛围。紧紧围绕“奉献优质产品、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把“3.15”、“质量月”等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把开展“春雷行动”、“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等大型活动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今年以来,全局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先后4次组织相关名优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展销和宣传活动,以设立展台、制作宣传板等多种形式来充分展示自己的实物产品,努力提升企业知名度和品牌效益。先后深入企业230余家次,下发宣传资料、质量手册等3000余份,坚持把宣传寓各项工作和服务当中,有力树立了企业“用户满意”的质量观。
二是抓管理,完善动态监管机制。高度重视企业产品普查建档工作,一方面指导企业准确填报相关数据,一方面对企业逐一走访调查,认真核查、统计、填录、更新企业主要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状况、产量规模、制度建设等,努力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截至目前,全局共收录企业相关信息3500余条,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备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全局依据档案记录的企业动态消长情况和日常监督检查结果,有计划组织开展对企业的定期检查和对相关产品的周期检验,进一步实现了对企业的动态监管。
三是抓制度,确保责任有效落实。坚持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始终以制度建设保障责任落实。全局根据自身工作职能,认真组织相关科室及专业技术人员,定期深入企业开展一对一、一帮一的“点对点”、“面对面”服务,先后帮助企业制定完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110余项,举办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培训班3期,指导企业开展群众性质量小组活动60余次,积极探索实施质量问题先行赔偿、质量保险、质量安全责任保险、质量安全约谈以及产品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等制度,特别是全局与各有关企业签订《质量诚信承诺书》150余份,进一步把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