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消协提醒农民 春耕播种期 购种需注意
16.03.2016 09:50
本文来源: 农业委员会
本网讯(丁国新) 春耕在即,农民选种购种的高峰期即将到来。为切实保护广大农民朋友的合法权益,绥芬河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农民消费者,购买种子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选择合法的种子经营者。要到有种子经营许可证或代销证、有营业执照、信誉好、经济实力强的经营单位购种,不要到无证照的非法种子商贩处购种。否则,一旦种子出现问题可能就得不到赔偿。
购买包装合法、规范的种子。没有规范包装的散种子易被不法商贩掺杂、使假,且事后追赔困难,切勿图便宜而吃大亏。
学会看标签。种子标签必须标注产地、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质量指标、净含量、生产日期、生产商名称、检疫证编号、生产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如果标签内容不全,质量就难保证。主要农作物如小麦、玉米、花生、大豆等种子标签,要加注生产许可证和品种审定编号。
索要购种发票。购种时要向种子经营者索要种子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的说明。同时要索要购种发票,要清楚写明所购种子的品种名称、数量、价格。
妥善保管相关物品。种子使用后要保管好包装袋、标签、品种说明书和发票,并留下少量种子保存至收获,以备出现问题用于检验和鉴定。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种子种植后出现质量问题,应做好记录,保护好现场和证据,及时与种子经营者联系并向种子管理机构投诉和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使问题及时得到妥善解决。(今日绥芬河)
本文来源: 农业委员会
16.03.2016 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