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力做好全省各类园区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黑安监〔2016〕84号)
01.09.2016 01:36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有效控制、减少全省各类园区用人单位、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年初省安全监管局制定下发了《全省各类园区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黑龙江省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作出部署。经过前期专项治理,全省各类园区用人单位、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得到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有所提高。但也存在部分企业对专项治理工作重视不够,未按照方案确定内容开展工作,治理进度缓慢、治理效果不显著等问题。为进一步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治理方案,保证治理质量。要采取相应的工程和管理措施,改造和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落实职业卫生各项管理制度,促进用人单位职业病综合防治能力和水平得到有效提高。治理结束后,全省各类园区用人单位、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要分别达到方案规定的工作目标。
二、遵照治理时间安排,保证治理进度。各类园区用人单位专项治理、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治理是两项系统工程,分别历时一年和两年时间。当前,各类园区用人单位专项治理处于监督检查阶段,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治理处于排查治理、监督检查阶段,各地要统筹谋划,按照治理方案进度安排,在每个治理阶段组织开展相应的治理工作,确保专项治理科学、有序开展。对前期治理效果不好的,要组织开展 “回头看”工作。
三、强化指导服务,推动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在治理的各个阶段提前介入,深入企业,了解掌握专项治理情况,提供政策咨询,协调解决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监督检查,巩固治理成果。省局第9次局务会议,对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作出部署。各地要加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处理。监督检查要达到方案确定的覆盖面,即各类园区用人单位专项治理县(区)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检查要达到全覆盖,市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不低于30%;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专项治理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检查要达到全覆盖。
省安全监管局将于近期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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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1.09.2016 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