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治霾下本钱 自愿提前淘汰黄标车政府现金鼓励
黑龙江新闻网18日讯 (记者 杨雪楠) 今日,为减少雾霾天提高空气质量,哈市出台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淘汰黄标车的通告》。《通告》规定,鼓励单位和个人提前淘汰未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黄标车,对提前淘汰黄标车的,哈市政府将给予适当补贴。
车辆尾气排放物是城市空气最重要的污染源之一,而黄标车的尾气排放量相当于新车的5至10倍。哈市环保部门和交警部门近年来多次加大对黄标车的检查和整治力度,并对黄标车实行重点路段和市区内限行的措施。
《通告》规定,自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9月30日期间,在哈市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呼兰区(含利民开发区)、阿城区8个城区注册登记的非财政供养的未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黄标车(经环保检验合格,并取得黄色环保检验标志的未达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者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摩托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其所有人自愿提前淘汰,提出申请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享受补贴政策。
《通告》规定,自愿提前淘汰报废的黄标车,按照车辆类型、注册登记时间给予不同标准的补贴。补贴分为客车和货车两个类别,按照车辆初次登记年和车辆类型来划分补贴标准,最低补贴1000元,最高补贴2.2万元。
哈市城区黄标车淘汰补贴标准(单位:万元/辆)
车辆
类型
2000年及以前初次登记车辆
2001年至2002年初次登记车辆
2003年至2004年初次登记车辆
2005年至2006年初次登记车辆
2007年至2008年初次登记车辆
2009年及以后初次登记车辆
0.8 1 1.2 1.4 1.6 1.8
重型
货车
0.3 0.5 0.7 0.9 1.1 1.3
中型
货车
0.3 0.4 0.5 0.6 0.7 0.8
轻型
货车
0.1 0.2 0.3 0.4 0.5 0.6
微型
货车
1.2 1.4 1.6 1.8 2 2.2
大型
客车
0.5 0.7 0.9 1.1 1.3 1.5
中型
客车
0.3 0.4 0.5 0.6 0.7 0.8
小型
客车
0.1 0.2 0.3 0.4 0.5 0.6
微型
客车
需要
啥材料?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复印件);黄标车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非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还需提供编制部门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需提供黄标车所有人书面委托书及公证书(原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补贴咋申领?
黄标车所有人或委托代理人向哈市淘汰黄标车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由哈市环保部门审核后出具《黄标车认定表》,哈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黄标车是否已缴纳贷款建设路桥车辆通行费和违法行为是否处理完毕进行认定;
申请人持《黄标车认定表》,将经认定的黄标车送至指定的黄标车报废拆解企业报废拆解,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再持有关材料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
履行报废、注销手续后,申请人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到环保窗口领取并填写《黄标车淘汰补助审批表》,由哈市环保、商务、财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出具审核意见;
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到财政窗口领取并填写《报废黄标车补助资金申领表》,哈市财政部门在规定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转入黄标车所有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注:哈市成立淘汰黄标车服务中心,集中办理黄标车淘汰补贴相关业务,该中心位于哈市道外区哈同公路二出口(哈尔滨中顺汽车服务园区),并设公开咨询服务电话:87840842。
五种黄标车不能享受补贴
(一)财政供养单位所属的黄标车(财政供养单位是指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或者财政补贴的单位和机构);
(二)强制报废日期在2015年6月1日前的黄标车;
(三)因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黄标车;
(五)转籍到外地的黄标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