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法院:法官变“羊倌” 为当事人执行13只绵羊

27.12.2018  20:01


    近日,绥芬河市法院执行法官变身“羊倌”,成功执结一起执行案件。

    12月20日,申请执行人田某向法院申请执行一起标的额为12656元的案件。执行法官董寿文接到案件后发现案件虽小,但十分复杂。被执行人居无定所,难以找到;名下无固定资产,难以执行。

    经过5天耐心细致的摸查,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暂时居住的地方,被执行人在宽沟村一处较为偏僻的地方暂时居住,饲养了不少绵羊。董法官确定了被执行人的身份后,耐心地与被执行人讲解执行案件,经反复沟通,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达成共识,用13只羊来抵执行款12656元。

    12月24日,董法官和申请执行人准备抓羊时,却不见被执行人身影。第二天,董法官早早来到被执行人家门口,直到晚上7点,被执行人终于现身了,征得其同意后,执行法官和申请执行人共六人,执行走了13只绵羊,此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