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 在“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中勇于担当作为

04.11.2020  12:11



又一个改革创新的五年,

又一个砥砺奋进的五年,

又一个硕果累累的五年。

五年来 ,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按照《“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在最高检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人民”二字贯穿工作始终,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党组“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履职尽责,各项检察工作展示了新作为。

五年来,黑龙江检察人既仰望星空又脚踏实地,围绕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确定的“一个统领、六个必须、八个坚持不懈”工作思路,一步一个脚印朝着既定目标迈进,各项检察工作呈现了新进展。

五年来 ,黑龙江检察人面对“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做好必答题,善做选择题,勇做附加题,精研老课题,“进位次、争上游、创特色、育品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五年来 ,黑龙江检察人始终牢记政法机关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以坚定的政治立场、高度的政治清醒、强烈的政治担当,保持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致力于打造优良的检察产品、法治产品,有力地推动了平安黑龙江、法治黑龙江建设。

  回顾过去的五年,在黑龙江省检察工作的主题词中,“ 职能调整转变 ”“ 内设机构改革 ”“ 扫黑除专项斗争 ”“ 专项监督 ”“ 一号检察建议 ”“ 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 ”“ 公益诉讼 ”等关键词及其背后的检察故事,一帧帧展示着黑龙江检察人交给“人民”的答卷。

全力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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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漠河县检察院转隶人员向检察长移交检徽  

  积极配合、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2018年初,全省三级院职务犯罪侦防部门全部实现转隶,转隶1824人,占全省三级院原有编制17.94%;划转编制2773名,占原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24.4%,在改革全程中做到了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

  不断完善与监察机关衔接协调机制,深入开展遗留案件、涉案财物专项管理,依法履行职务犯罪决定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能,有效发挥检察机关在新的反腐败斗争中的应有作用。

  依据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赋权,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推行“省院主导、市分院主办、基层院配合”的三级联动侦查工作模式,实行案件线索省院统一管理、办理力量省院统一调配,保证案件“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

   

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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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8日下午,在黑龙江省检察院新调整设立基层人民检察院揭牌仪式上,
随着红绸滑落,12个新调整设立的基层检察院正式揭牌成立。

 

  全省三级院内设机构改革全部打通了“最后一公里” “四大检察”鼎立、“十大业务”并进得到落地落实,司法办案的职能化、专业化、协同性明显增强。

  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化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改革,组织完成全省检察机关高级检察官择优选升工作。组织修订检察官办案岗位管理办法等5项制度和十大业务部门4项清单等司法责任制配套制度,进一步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地落实。

  持续推进农林检察体制改革,全省检察人力资源配置更趋合理。

  全面推开监狱巡回检察改革。加大交叉巡回检察力度。聚焦“发现问题、纠正追责、督促规范”,灵活运用常规、专门、机动等巡回检察形式,对全省监狱系统开展巡回检察,对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监督纠正意见。2019年,采取异地用警,专班推进的方式,省检察院牵头对大、中、小3所监狱开展交叉巡回检察。 工作经验被最高检向全国推广

  持续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有效提升司法办案智能化水平。

   

切实强化刑事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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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紧围绕“打准、打狠、打深、打透”工作要求
采取督导方式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中央督导为契机,三级院一体联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采取领导包案、双重背书、专班督导、逐案评查、挂账推进、省院统一把关等措施,确保专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高继明检察长带头办案,先后深入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等地对重大敏感案件领办、督办,并对中央扫黑除恶第十四督导组交办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专题督导,有力地推动了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严守客观公正立场。坚决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紧紧围绕“打准、打狠、打深、打透”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打伞”“打财”。逐案查清黑恶财产,逐案监督财产执行,“破其网”“断其血”,彻底挖出黑恶后台、摧毁黑恶根基。依法办理了刘立、于文波等一批重大案件, 周启源案件被最高检作为典型案例公开发布。

  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注重发挥检察官的主导作用,努力推动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制度化、常态化。亚布力院依据与公安机关会签的《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开展“补植复绿”工作实施办法》对丰某某涉嫌盗伐林木案提前介入侦查。鉴于犯罪嫌疑人丰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认罪悔罪表现,对丰某某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对丰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公开宣告。 此案被最高检作为典型案例发布。 

   

切实深化民事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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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检察院启动民事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  

  聚焦具有重大司法价值的问题,邀请专家学者集体“会诊”,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对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

  开展纠正“假官司”专项法律监督,会同省法院、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会同省法院对近三年民事抗诉再审维持案件进行互评互查,印发《关于办理民事诉讼检察监督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建立虚假诉讼监督办案协作机制,监督效果明显。

  林口县院办理128件虚构债务、套取620万余元公积金系列案受到最高检表扬。

   

切实优化行政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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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部署开展“百日会战”  

  着力增加行政检察产品供给,认真履行行政检察既维护司法公正又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的双重责任。五年来,受理行政生效判决、裁定监督案件,提出抗诉,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对行政执行不当情形提出检察建议等 监督办案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深入推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部署开展“百日会战”,有力地监督和纠正了国土出让、国有财产等领域违法问题,向法院和行政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均被采纳。

   

切实做好公益诉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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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检察机关“三个专项”公益诉讼活动百日攻坚战电视电话会议中,
高继明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小切口、大作为”,做实做精公益诉讼工作。  

  推动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会同省财政厅等相关省直部门出台《黑龙江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立法保障, 在全国率先形成示范引领效应。

  持续加大对环境污染领域犯罪打击力度,组织开展保护“大森林”“界江界湖”“矿产资源”等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全省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为牵引,形成“监管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公益损害恢复”三位一体公益保护模式,取得了党委政府支持、群众满意、监管加强、治理延伸的共赢效果。

  坚持“小切口、大作为”理念,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决策部署,立足检察职能开展全省小煤矿关闭整治公益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调查,助推全省全面落实“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2019年3月, 此项工作经中央媒体报道后,被最高检写入全国两会工作报告。

  把准方向“向前进”,抓好落实“回头看”,相继开展了“医疗废物清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水源地保护”和“二次供水安全”公益保护检察监督。鸡西市鸡冠区院办理的二次供水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典型案例。

  2020年1月,省院就城镇居民二次供水安全问题制发了“一号检察建议”,有力推动了全省进行监管整治,让老百姓喝上安全水, 打造了独具龙江特色的“检察公益诉讼新模式”。

  督促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公益保护”专项监督,从校园外围监督到走入校内保护,两年多来,对全省121个县(市、区)内5756所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堂、超市及配餐机构进行排查,针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绥化市院成立了全省首个公益诉讼(食品安全)联合检验检测中心

  积极稳妥开展“等”外探索,噪声污染、消防安全、电梯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消费者利益保护等陆续纳入办案视野,一些群众关注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得到整改解决。

   “检察机关能够代表国家去支持起诉预付卡纠纷在全国尚属首例”。 在2020年全国两会上,三位来自佳木斯市的全国人大代表在写给最高检张军检察长的联名信中,这样评价佳木斯市向阳区院办理的预付卡消费民事支持起诉案件。

  坚决维护国家粮食安全,通过督促之诉、协同之诉,切实保护好耕地中的“大熊猫”。2018年初,全省检察机关相继组织开展“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水源地保护”“秸秆露天焚烧”等专项监督工作,较好地助力了全省打赢蓝天、碧水、净土、原生态和美丽乡村“五大保卫战”。

  2020年初,省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护黑土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实施的意见》,黑土地保护工作进入法治轨道,逐步走向依法治理、科学治理。

  截止目前,通过监督办案、整治违法乱建、乱占耕地、破坏利用耕地等破坏黑土地的违法行为,保护耕地491.25万亩。整治违法采伐农田防护林、非法采砂等破坏黑土地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督促行政机关补种耕地生态防护林502.5亩。

   

全面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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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日、2日两天,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同步联动,
为幼儿园、中小学开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与教育、公安等部门建立接听与处置等协作机制  

  “没完没了”抓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

  全省三级院938名班子成员受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形式多样的讲法送法活动,2019年9月1日、2日两天,全省三级院同步联动,为幼儿园、中小学开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与教育、公安等部门建立接听与处置等协作机制,开通以来共接收处置相关问题282个。

  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未检工作区,“冬梅姐姐”“童心圆”……这些带有未检元素的服务品牌,形成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互动的态势,最大限度地挽救失足孩子重归社会。

  哈尔滨市检察院未检部门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大庆高新区检察院被最高检、团中央确定为全国首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