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恒山区法院“三个”坚持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19.08.2015  21:39

        8月18日,全国法院警示教育视频会议召开后,鸡西市恒山区法院认真学习周强院长的讲话精神,以正反两方面典型为镜,坚持从严治院、从严管理,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扎实开展。

        坚持抓党建促作风。一是院党组切实履行抓党建的主体责任,以党建工作统领全局,全面推进全院党建工作。年初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党建汇报,研判队伍思想状况;制定并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带头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和廉政制度。机关党总支严格落实抓党建的直接责任,定期召开机关党总支会议,分析党建工作形势,发现并解决党建工作中的问题,推动党建工作科学发展。各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及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坚持标准化与特色化相结合,设立“党员先锋岗”,引导广大党员坚守本职,创先争优,积极投身司法事业。二是院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将纪律作风建设贯穿始终。规定全院干警每天要按时进行面部识别考勤,不能按时考勤的同志,需要写请假条,说明不能按时考勤的原因。并以日签到、周汇总、月通报的形式,对干警考勤考核进行随机抽查、通报和处理,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通过考勤管理,对执行公务、出差外出、休假请假等人员动态、在岗情况及时掌握,形成每月“机关风纪、案件评查、信息调研”通报工作常态化。

        坚持树精神促行动。一是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 树立“四种”精神;邹碧华同志事迹报道后,在恒山法院引起强烈反响。全院干警纷纷表示哀悼、敬意和沉思,纷纷表示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坚持公正为民,始终忠诚于党的事业和人民事业,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树立“公正之心”的精神。法官职业道德品行的核心是公正。理想的法官就是公正的化身。全院法官在今后履行职责时,要树立公正观念和良知,不能将个人爱好、憎恶、偏见带入职务过程而产生法律恣意。公正对待每一个当事人,公正对待律师等职业共同体。坚决抵制“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树立“为民之德”的精神。司法为民,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终极目标。要向邹碧华那样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采取一切便民、利民的措施,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的现象;树立“学术之道”的精神。法官作为法律适用者不仅需要法律专业知识,而且需要丰富的社会知识和社会经验。因此要向邹碧华那样,与时俱进,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和社会知识,不断进行法律实践锻炼。采取集中学与分散学相结合、统一辅导与自学相结合、以考促学、学用结合等多种方式方法,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实践经验,努力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质。每月进行一次业务考试,1—3月,分别进行了法警、书记员、民事审判法官考试;树立“担当之责”的精神。对辖区内园区建设、棚户区改造、小微企业的发展、弱势群体维权等方面的纠纷在制定法本身存在不确定性、模糊性乃至于空白时,作为不得拒绝裁判的法官,要敢于担当,以公正司法和司法为民为己任,坚持能动司法,公正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联系工作实际 争做“四型”法官:争做“学习型”法官。通过收看最高法院举行的“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一致认为邹碧华是一位学识、为人、品行都能让社会公众折服的法官,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大家以邹碧华精神为指引,学习邹碧华崇德尚法的情怀,开拓创新的精神,敬业勤勉的作风,持续进行专业理论学习。特别是新颁布的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一定要学深学透,弄懂弄通;争做“亲情型”法官。在案件审理中不能就法律说法律,要善于关心人、体贴人、理解人,要富有亲和力,每位法官都能把自身特有的优点和良好的法律职业素养相结合,以天然的亲和力、说服力和观察能力,有的放矢地对当事人做工作,抓住最佳调解时机,了解掌握矛盾焦点,运用语言沟通能力,在当事人之间架设沟通桥梁,达到当事人之间在诉讼中的沟通与和谐,赢得当事人的信任;争做“廉洁型”法官。廉洁是对法官从事司法活动的第一要求,廉洁是法官对外的第一形象。一个承办法官不廉,贪赃枉法,则必然导致案件裁判不公,影响司法公信力。一个清正廉洁的法官,一定能身体力行促进司法公正,进而提高司法公信力;争做“和睦型”法官。法官不但要加强学习,廉洁敬业,还要处理好家庭与工作的关系,平衡好感情砝码,扮演好、转换好丈夫(妻子)、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和法官多重角色,学会释放精神压力,不把家庭烦恼等不良影响带入工作,不把“工作”带回家,使家庭和睦幸福成为事业成功的坚强后盾,使事业成功成为家庭幸福的牢固基石。

        坚持用公开促公正 。一是立案登记公开。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电话;法律咨询服务电话,将立案庭的办公电话告知广大群众,使不便到院中咨询的当事人能够通过打电话询问诉讼知识;实行“窗口式”集中服务,在立案大厅实行了咨询、立案、收费一条龙服务,并将办公场所设置成透明工作间,实行“阳光”办公,干警的工作都在当事人的“关注”之下进行;建立“诉讼知识”制度,为当事人诉讼提供全方位的指导和帮助,将案件流程、举证须知、诉讼费收费办法、诉讼风险告知、案件公开审理制度、审判人员回避制度等等均张贴在醒目位置,以便当事人学习和掌握,此举受到群众的高度赞誉;设立庭前调解办公室,设专门审判员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及时解决,并做到案结事了,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开展“四个一”(即: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张凳子、一杯热水)活动,还在立案大厅设立了群众休息区、阅览处,并提供茶水、笔墨纸张等,大大方便了人民群众。二是裁判文书公开。年初以来,恒山法院紧紧抓住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实现了裁判文书、审判流程信息、执行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为社会公众以及当事人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提供便利。落实裁判文书上网责任。指派审判管理办公室专人负责文书上网各项工作,做到专项有专人,专人有专责。建立裁判文书上网台账。各业务庭室建立专门的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台账,对不同案件进行分类登记。对于生效拟公布裁判文书的案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技术处理及时上网公布。对于生效拟不公布裁判文书的案件填录不公布理由。审判管理办公室建立全院裁判文书上网台账,于每月末对裁判文书上网情况进行通报。明确裁判文书上网范围。裁判文书上网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调解方式结案,公布后可能对公序良俗产生重大不良影响、可能对诉讼参与人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困扰的判决、裁定外,均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凡属于上网范围的裁判文书应由庭室负责人审核批准,不上网公布。严格裁判文书上网责任。因裁判文书出现制作质量问题造成负面影响、不按时将裁判文书提交审批、审批不及时、未经审批擅自上网、审批后擅自改动、审批把关不严、拖延上网、有意规避上网等行为造成严重影响的,由本院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执行信息公开。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并实行领导包案制度。院领导分别与执行员结对子,组成若干个执行组对执行积案进行包案负责,明确规定院领导要直接参与相关执行案件的阅卷审查、制定执行计划、评估信访风险和执行实施等过程。严格开展执行强制措施。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妨碍执行公务、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冻结扣押财产的被执行人以及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2014年年底到今年6月共罚款17人次;拘留7人次。加大曝光惩戒力度。运用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向社会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全力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的活动空间,促使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截至目前共曝光3批71人次。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及时向公众和当事人公开执行信息,开展执行申请人见证执行活动,以执行公开规范执行行为,确保执行权规范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