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大同区法院三项举措做好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准备

30.04.2015  13:0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公布以来,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法院结合该司法解释的条文规定,着力完善立案窗口建设、抓好一线干警业务培训、活化宣传方式,从多个层面为5月1日立案登记制的顺利实施做好准备。

        擦亮窗口,确保改革案件受理制度与提升诉讼服务质量的紧密结合。该院始终注重提高立案效率,解决群众“立案难”问题,对符合起诉条件、管辖范围,证据材料齐全的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查并完成立案程序,证据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的,实行一次性告知,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往返奔波。《规定》公布后,该院及时对立案庭及法庭立案工作人员提出要求,自《规定》施行之日起,对不符合要求的诉状和材料必须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同时,针对辖区农村面积大、农业人口多、群众文化基础相对薄弱的实际,积极研究诉状样本的通俗性、简洁性,在确保《规定》要求的诉状基本要素齐全的前提下,尽可能避免生僻词汇和冗繁语句,并为确有困难、不便书写的当事人免费书写、打印诉状。完善立案机制建设,形成了依托院庭长轮值、优先事项快速办理、诉讼风险提示等“十项制度”,人人身上有担子,件件工作有流程,确保工作日全天候立案、信访接待的格局。同时,提前研判立案制度改革后受案范围、数量必然激增的趋势,大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使简单纠纷尽量通过非诉或诉前调解处理,和市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建立了对接机制,到交警部门现场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设4个人民调解室,与司法局建立联调机制,会同人民调解员成功化解了多起土地、宅基地、农产品收购纠纷,既方便群众又降低司法成本。

        苦练内功,确保一线干警在案件办理各环节准确理解适用最新司法解释。为了让一线干警及时掌握最高法院近期出台的司法解释并在办案过程中正确适用,该院于近日举办了立案登记制改革暨《民事诉讼法》解释培训班,由副院长于文霞、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邱凤宇、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孙海源、民事审判二庭法官孙晓峰讲解,业务庭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培训班全面讲解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立案登记制的相关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重点条文,并结合司法实践,组织与会人员就案件办理具体操作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探讨,为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全面落实做好充分准备,确保正确适用《民事诉讼法》最新解释。同时,建立常态学习研讨机制,对于干警在新法规理解适用中发现的普遍性疑问及时组织业务骨干研究、讲解,疑难个案及时组织疑难案件研讨小组进行讨论,调研研讨小组定期开展专项课题调研并抓好调研成果转化应用。

        强化宣传,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该院针对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专项宣传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于5月4日当天参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了解司法便民利民举措以及法院推进立案登记制度的改革举措、诉讼服务,通过代表、委员了解人民的需求和呼声,争取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广泛支持。充分利用公共区域电子屏发布《规定》全文、最高法院推进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和实施新法的相关内容,为群众学法用法、依法维权提供窗口和平台。积极运用官网、官微等法院自媒体,通过开设专栏、设置微标签等形式,积极发布上级法院和本院在推进立案登记制度改革中的举措做法、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弘扬全国法院锐意改革、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