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红岗区法院:“五项制度”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

14.12.2015  11:28

        今年以来,大庆市红岗区法院狠抓廉政建设不放松,大力加强公正廉洁司法,针对司法工作特点制定实施了五项廉政监督机制,筑牢廉洁司法的“防火墙”。

        建立权力运行监督制度。制定下发《廉政风险防控点》,通过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报告、教育引导、主动回避、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严格实行廉政监督卡制度,实行一案一卡跟踪监督模式。

        建立审务督查制度。就贯彻执行党组决策部署情况、执行办案纪律等情况开展督查。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廉洁纪律规定的线索及时查处。

        建立投诉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将投诉举报涉及的部门、来源、主要问题、案件调查处理情况及纪检监察建议,发至院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把违法违纪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

        建立回访机制。对部分已结并发生法律效率的审判执行案件,采取抽查的形式电话回访案件当事人及代理人,对办案人员的工作作风、工作态度以及廉洁情况等进行调查。电话回访情况向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及廉政监察员反映,促进案件承办人员认真负责地办好每一宗案件。

        建立内外联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构和专职监察干部队伍,让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人履行监督职责。在立案大厅设立了纪检窗口,让监督窗口前移。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特邀廉政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对他们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形成内外联动、合力监督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