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报道:黑龙江法院今年化解多起集团诉讼案
民事一审案件在矛盾的最初级阶段,相对调解结案率最高,二审则是当事人双方矛盾进一步升级,调解结案相对较难,对于生效判决下达后申请再审的案件,当事双方几乎成为了仇人,调解结案的可能性微乎其微。10月31日,记者在黑龙江省高院采访了解到,今年以来,立案二庭成功调解了多起申请再审的集团诉讼案件,调解结案率近10%。帮助双方当事人案结事了的同时,有效平息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2011年3月,哈尔滨轨道劳务公司招聘了28名农民工到哈尔滨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从事铆工工作,轨道劳务公司与农民工双方约定工资为每天130元劳务费,轨道劳务公司与农民工们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未缴纳社会保险。2013年1月,轨道劳务公司单方与这28名农民工解除了劳动关系,双方发生争议诉至法院。一审、二审按照法律规定均判处劳务公司给付农民工经济赔偿金和补缴养老保险。农民工认为原审法院确认数额过低,而向黑龙江省高院申请再审。
立案二庭法官赵洪波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经调查了解,申请再审的28名农民工在当初签订劳动合同前表示不需要劳务公司为其缴纳保险,希望劳务公司将保险金额以现金方式计入每日工资当中,随后双方开始按照每天、每人130元的工资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沟通内容并没有记录在劳动合同当中,况且为劳动人员缴纳保险是法定要求,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缴纳保险。
立案二庭庭长孙明说,因该案涉及人数较多,且申请再审均为农民工,极易引发群体上访。立案二庭受理此案后,及时进行信访风险评估,召开庭前会议对案件进行全面分析,结合实际案情制定化解方案。由于多数农民工在外地务工,为了妥善化解矛盾,案件承办法官在主持调解前多次接谈诉讼代表,进而与每个农民工通电话详谈,了解事实之后,法官又多次耐心细致的同轨道劳务公司共同协调,力求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经过办案法官的不懈努力,2017年9月8日,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和解意见,签订调解协议。最终,这一集团诉讼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均对法院工作表示感谢。
据了解,今年以来,黑龙江省高院立案二庭还成功调解了“南通一建集团诉讼劳务合同纠纷案”、“鸡东县政府诉周树森等四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等多起申请再审案件。
文章出处: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