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作出学习决定:开展向“我最喜爱的好法官”刘春荣学习活动
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等省市领导接见“我最喜爱的好法官”刘春荣。陈凡 摄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郝伟夫向刘春荣颁发奖杯和证书。陈凡 摄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树江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向“我最喜爱的好法官”学习活动的决定。陈凡 摄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洪山宣读省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向刘春荣同志学习的决定。陈凡 摄
哈尔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锐忱参加会议。陈凡 摄
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步延胜主持会议。陈凡 摄
会议现场。陈凡 摄
7月1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电视台、新浪网等单位共同评选,黑龙江省巴彦县法院刘春荣当选“我最喜爱的好法官”。黑龙江法院迅速组织开展向刘春荣学习活动,14日上午,省法院在哈尔滨市中院召开了全省法院向“我最喜爱的好法官”刘春荣学习活动大会,作出了向刘春荣学习的决定,号召全省法院广大干警要迅速掀起向刘春荣学习的热潮,以刘春荣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忠诚司法事业、恪守法治原则、严守廉洁底线,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郝伟夫,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树江,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洪山,哈尔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锐忱出席了会议。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步延胜主持了会议。
会前,郝伟夫、王树江等省市领导接见了从北京载誉归来的刘春荣。郝伟夫代表省委政法委和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甘荣坤,对刘春荣当选“我最喜爱的好法官”表示祝贺。他说,刘春荣同志的先进事迹,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充分展示了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彰显了人民司法的人民性,是全省政法系统宝贵的精神财富,可亲、可敬、可学。希望全省各级法院大力宣传和弘扬先进典型的伟大精神和崇高品格,培养和造就出更多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刘春荣式的好法官,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王树江代表省法院党组和石时态院长,向刘春荣获奖表示了祝贺,对她和家人表达了问候。他指出,刘春荣是我省法院和广大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于司法事业,情系人民群众,自觉服务大局,公正廉洁司法的杰出代表,集中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精神风貌,是广大干警学习的榜样。全省法院广大法官要认真开展向刘春荣学习活动,学习她勤勉敬业、忠实履职、敢于奉献的公仆情怀和勇于担当、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要把开展向刘春荣学习活动,与贯彻好省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不断挖掘先进典型的事迹,增强宣传活动主动性,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争当合格党员、争做好法官,为推动改革发展稳定,推进平安黑龙江、法治黑龙江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步延胜表示,全市法院要以本次会议为契机、为动力,迅速掀起学习刘春荣先进典型事迹的新一轮热潮。要把典型学活,精神学透,营造良好学习氛围;要查找差距,改进作风,打造过硬法官队伍;要用典型引领,攻坚克难,以先进引导风尚,以典型凝聚力量,以精神带动实干,推动全市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
日前,哈尔滨市委政法委也作出了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向刘春荣学习活动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