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全省法院去年处理贪贿渎职案1357件

16.02.2017  06:02

   法院严惩贪贿、渎职去年全省办案1357件

   依法审理陈铁新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

  本报讯(记者 于勇澜)记者从省法院获悉,2016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9.4万件,审结、执结48.3万件,比上年分别上升14.1%、14.8%。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1357件1672人,依法审理陈铁新、乌若思、高学文、于铁义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

  2016年,全省法院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等犯罪8293件8331人,严重暴力犯罪4242件5774人,非法集资、金融诈骗、走私、毒品等犯罪2647件3438人。省法院与31家中省直单位建立联合惩戒机制,用57项新招联合惩治“老赖”,将19.1万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互联网和其他媒体上公布,有1.3万名被执行人慑于惩戒压力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

  2016年,为促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省法院出台了院庭领导办案工作规定,规定各级法院院长、常务副院长办案数分别不少于本院法官平均办案数的10%、15%。庭长办案数则不少于50%。对院庭领导弄虚作假、挂名办案的,予以退出法官员额,并免除领导职务。去年,全省法院院庭长办案31.5万件,占结案总数的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