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法院发放廉政监督卡主动接受监督
21.10.2015 13:14
本文来源: 法院
密山法院积极落实省法院、鸡西中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制定实施细则,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全面接受案件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
该院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在立案时或审理中,在向当事人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的同时,一并随案送达廉政监督卡,并记录在送达回证上。当事人也可以在诉讼服务大厅、立案窗口和人民法庭处直接领取。廉政监督卡上明确标明了案号、案由、案件当事人基本情况、被监督人、廉政监督意见以及监督意见的反馈及查询方式等。与此同时,廉政监督卡上还详细列出徇私舞弊、徇情枉法、办理关系案、人情案等18条主要监督事项,廉政监督卡上有举报受理电话,方便当事人咨询相关事宜、进行投诉。当事人可以对承办法官的办案行为全程进行监督,也可以对法官办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双方当事人填写完毕,在案件办理期间或结案之后,邮寄到监察室,或直接送到监察室;或在领取判决书时,由案件的主审人、书记员向当事人索取填好的监督卡,再由业务庭负责将监督卡交到法院监察室,实现了当事人对案件每一环节的全程监督。
监察室在收到廉政监督卡后,认真阅读当事人填写的内容,及时将当事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反馈给被监督人;对当事人做出的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对反映属实的违法违纪问题,依纪严肃进行处理。
本文来源: 法院
21.10.2015 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