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执行转破产工作推进会议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孙洪山参加会议并讲话 陈凡 摄
省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罗振宇传达全国法院执行转破产工作推进会议精神 陈凡 摄
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委员李万春参加会议 陈凡 摄
省政协常委张铁参加会议 陈凡 摄
会议现场 陈凡 摄
会议现场 陈凡 摄
5月11日,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执行转破产工作推进会议。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孙洪山参加会议并讲话。省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罗振宇传达了全国法院执行转破产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并提出要求。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委员李万春、省政协常委张铁参加会议并就关心的问题与参会法院代表进行了热烈讨论。省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中院相关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将统一思想认识,加强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有序衔接和高效联动,务求“执转破”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推进解决“执行难”,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黑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提高思想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执转破”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将“执转破”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好,加大力度尽快打通“执转破”通道,推动“僵尸企业”从执行程序导入破产程序,进行债权债务清理,注销主体资格,使“僵尸企业”尽快依法退出市场。要加强协同配合,保障“执转破”程序高效运转,要树立“执转破”工作“一盘棋”思想,抓好法院之间、法院内部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做好移送决定、材料接收和立案、破产案件审查、制定科学的绩效考核办法、抓好破产重整信息网的运用等工作,确保案件移送顺畅、有序和高效。要完善相关程序和制度,提高“执转破”工作效率,合理确定案件管辖,配齐、配强审判力量,探索破产案件简易审理程序,推动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建立定期通报制度。要健全保障机制,确保“执转破”工作顺利推进,完善管理人队伍制度,建立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和破产费用保障机制,促进破产制度发挥应有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