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法院召开深化改革暨“扫黑除恶”问题整改推进会
8月15日,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深化改革暨“扫黑除恶”问题整改推进会,传达落实全省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暨中央“扫黑除恶”第十四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部署会议、省法院贯彻落实全省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专题会议精神,并对两级法院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党组书记、院长王克贵在讲话中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深化司法改革和“扫黑除恶”问题整改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贯彻落实,决不能讲条件、搞变通,要从践行宗旨的高度抓好贯彻落实,深化司法改革,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安居乐业,要从履职尽责的高度抓好贯彻落实,强化责任意识,细化责任分工,采取有力举措,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突出效果。二要突出工作重点,确保重要改革举措落地和“扫黑除恶”主要问题整改到位。要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抓好有序放权、强化监督管理、落实责任倒查追究、防范质量风险四个方面工作,进一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深化跨领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进一步健全队伍管理制度机制,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健全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从优待警,从严管理。三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十四督导组向黑龙江省反馈督导意见会和省反馈问题整改部署会精神。要切实加强领导,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大办案力度,对涉黑涉恶案件从严从快、第一时间办理,注重“断财”“打伞”,彻底摧毁黑恶犯罪的经济基础,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抓好案例宣传,弘扬正气,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四要敢于善于担当,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两级法院院长、副院长要靠前指挥,亲自上阵,加强对重点工作的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每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统筹兼顾,聚焦主责主业,分清轻重缓急,各司其职,勇于担当,努力推进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