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法院向307人发放道交执行案件救助款887.49万元
17.06.2020 21:01
本文来源: 法院
6月17日上午,随着省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启胜按下“启动键”,全省法院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专项救助款集中发放日活动正式启动。当天,黑龙江省15个中级法院、80个基层法院向307名申请人集中发放救助款887.49万元。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武文斌,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中明参加集中发放日活动。
活动现场。隋禹摄
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武文斌讲话。隋禹摄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中明讲话。隋禹摄
省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启胜宣布活动启动。隋禹摄
多年以来,黑龙江省部分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赢了官司,却因被执行人无能力履行而得不到赔偿,只能自行承担治疗支出费用,有的家庭主要成员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保障收入,导致家庭陷入困境,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极大降低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为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在省人大常委会、省财政厅等单位支持下,省法院于2017年底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专项救助资金,截至2019年初,已累计发放3000万元,救助困难群众457人。2020年,省法院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继续扎实推进道交救助工作,经排查摸底、救助申请、案件申报、审核、审批等工作后,于今天组织全省法院统一开展了集中发放活动,向250件案件中的307名困难群众发放了一笔笔带着温度、饱含温情的专项救助款。
省法院要求,全省法院要以这次执行专项救助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落实“打官司不求人”庄严承诺,发挥司法服务大局、保障民生职能作用,时刻以民生为念,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让群众有依靠,让司法有温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本文来源: 法院
17.06.2020 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