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红岗区法院“四个结合”提高廉洁司法教育实效性

27.05.2015  00:32

        大庆市红岗区法院将廉洁司法教育活动贯穿于全院审判执行工作之中,切实使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将廉洁司法教育与落实各项工作纪律相结合。加强、完善上下班考勤、外出请销假制度,院领导带头执行,带头督查,狠抓迟到、早退、旷工现象,并实行周通报和月通报制度,并将考勤情况全部“”出来。坚决杜绝上班时间串岗聊天、打游戏、炒股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执行禁酒令,禁止在工作期间饮酒,并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狠抓审判纪律,坚决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说”,要求院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做到不为案件说情打招呼,不插手干预正常办案,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干警遵守“规定”,同时,对于办案法官推辞不了、抵挡不住的人情关系,院领导敢唱黑脸,为法官公正廉洁司法提供坚强后盾。

        ——将廉洁司法教育与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相结合。由纪检组牵头,审监庭、政工科、研究室等多个部门共同组建了案件质量评查小组,从庭审规范、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裁判公正、文书合格、卷宗完善等方面对各审判业务部门和法官进行全面考评,对监督、审查、评查结果实行通报制度,对每月审执结的案件进行月检月查月通报,并在全院干警大会和法院内网上予以通报公示,对每名法官办理的案件数量和质量全部予以公开。实行“网上网下”双评查,截止4月底,共评查案卷320本,发出整改意见18条。同时,对2014年以来的所有上诉、抗诉案件和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案件都一一进行了评查,并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和追究制。扎实开展庭审评查、合议评查、审委会评查以及裁判文书评查的“四评查”专项活动,有效地提高了法官的综合素质和案件质量。

        ——将廉洁司法教育与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相结合。把信访投诉处理作为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解决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开通24小时举报电话,完善“院长接待日”、“院长预约接访”制度,发放廉洁监督卡,坚持“有访必接、有诉必查、有诉必复”,重要信访件领导亲自过问、亲自答复;做好信访人的解释工作和被投诉干警的思想工作。

        ——将廉洁司法教育与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相结合。大力推进“立案信访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托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在立案大厅设立叫号机、案件查询机、饮水机、专用座椅等设施;为加强立案监督,在立案大厅设立纪检窗口,接受群众投诉,督促立案、导诉等工作人员文明接待,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提醒、及时督促整改,做到防微杜渐。对作风建设常抓不懈,组织专人不定时对全院干警的出勤、着装、出车、庭审、办公秩序、文明用语、司法公开等方面进行检查,对“慵懒散奢”问题开展整顿;紧紧盯住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将中央要求和相关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干警,节日期间封存公车、加大查访力度,切实巩固改进作风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