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法院在司法改革中抓好监督促审判质效提升
01.06.2016 23:55
本文来源: 法院
密山市法院在司法改革中注意处理好监督和放权的关系,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履行审判职能,提高审判质效。
强化院庭长的审判管理和监督。院庭长通过对案件审判流程节点的监控,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通过办理案件、主持并参加专业法官会议,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把关监督,为案件把脉,提出参考意见;通过不定期观摩庭审、每月抽查案件进行评查,监督案件质量。通过院庭长的审判管理和监督,化解了一起涉及150余人3000余万元标的额的群体性纠纷案件。
强化案件评查。坚持常规评查,每月对审、执结的案件从程序、实体、法律文书、卷宗装订、微机录入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并对案件质量做出评定。坚持重点评查,对抗诉、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涉诉信访、长期未结等五类案件以及党委、人大和有关领导督办的案件,列入重点评查的案件,由审判委员会委员参与评查。坚持专项评查,对合议庭评议案件笔录、庭审活动进行评查,规范庭审活动。近两年来,密山法院案件评查效果充分显现,案件质量明显提升,涉诉初信初访量降幅达83.7%,极大提升了审判质效。
强化绩效考核。建立法官业绩考评制度,将审判瑕疵责任作为业绩评价的重要内容,将业绩评价作为法官任职、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和员额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按照考核结果,年终按总分高低奖优罚劣。近两年来,有3名干警因案件质量问题,按照密山法院《审判责任制实施办法》受到通报和处罚,5名干警因工作业绩突出得到重用和晋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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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2016 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