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法院守住底线源头治理全力做好法院反腐倡廉工作

19.01.2015  10:33

        2015年1月15日,龙江县人民法院召开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动员会议。这是该院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法院廉洁司法集中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对本院反腐倡廉工作提出新要求和新部署的重要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龙江法院关于加强机关工作纪律的规定》、《龙江法院档案管理办法》、《廉洁司法保证金制度考核办法(试行)》、《 对发改案件追责适用相关规定情况的通报》等相关制度文件,从制度层面进一步明确法官工作职责,构筑防腐“高压线”,让干警在行使审判权力和其他权力的时候,不越规矩,不越红线。

        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是这次会议的另一项重要内容。院长高峰分别与领导班子成员签订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责任状》,分管领导与各庭室负责人签订《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院长高峰在会上就如何加强龙江法院廉洁司法教育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部署。他指出,一是要贯彻落实好市中级法院廉洁司法教育“四五七要求”,把中级法院提出的坚守“四个底线”即“不能突破道德底线、不能逾越政治底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违反廉洁底线”,作为此次教育活动的刚性要求,纳入到全院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中,坚决贯彻落实好。二是要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预防“三案”问题发生。按照市中院提出的“干部选拔任用不能权钱交易、过问案件记录不能流于形式、依法独立审判不能失去监督、公正司法办案不能以案谋私、追究违纪违法不能法外开恩”的“五个不能”要求,坚决预防“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三是要强化行为管控,规范法官接待会见当事人、被害人家属、代理人,以及与案件有关的人员时的行为,把落实市中级法院的“七个一律”做为监督干警廉洁司法的规范,做为推进干警廉洁司法的抓手,做为考核干警廉洁司法的标准,从而进一步完善廉洁司法的监督、考核规范,巩固和扩大廉洁司法教育活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