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院将持续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

21.04.2016  10:43

  新华社北京4月20日电(记者罗沙)我国法院将持续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全面压缩规避执行行为的存在空间,同时着力抓好执行规范管理、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等,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20日召开的“基本解决执行难”暨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获悉,最高法已提出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得到基本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人民法院执行权威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等四个解决基本执行难问题的目标。

  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各级法院将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整治行动,真正发挥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的威慑作用,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核查力度,继续探索委托审计调查、委托律师调查、悬赏举报、强制清算等制度,加大对规避执行的惩戒力度,按照“应纳入全部纳入”的原则,将符合纳入条件的被执行人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查实的一般规避行为,要充分运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予以惩戒,罚款和拘留措施可以并用;对情节严重的规避行为,要利用公诉、自诉两种渠道追究行为人的拒执罪责任。

  同时,各级法院将着力抓好执行规范管理,创新管理方式,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公正廉洁;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建设执行信息化3.0版,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现所有执行案件网上办案、网上公开、网上监督;积极开展执行改革创新,在建立和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异地协作执行、执行转破产等机制方面进一步探索,在执行方式方法等方面大胆创新;努力改善执行工作环境,积极推动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和破产、保险、救助等制度完善。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表示,各级法院将坚持问题导向,秉持新的发展理念,实行整体布局、重点突破、多措并举、标本兼治,振奋精神、迅速行动,确保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