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法院建立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日前,绥化市海林法院注重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实效性和制度的刚性,做到不留空间、不留缝隙、不留余地,扎牢党员干部不能腐败的制度屏障。
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预防措施,构建制度防线。针对权力相对集中的审判、执行、评估鉴定、资产管理、设备购置等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门及环节进行一一排查,找出主要廉政风险点,制定具体管用的预防措施,规范审判流程管理,压缩内部审执时限,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范机制;加强干部人事工作制度建设,保障正确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组织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实践检验、群众公认”的选拔干部原则,完善干部任用、调配、培训和落实待遇以及聘任人员工作程序规范,坚持按政策、标准、程序办事。健全干部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任前廉政谈话机制、定期述职述廉机制等;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保障各项资金财务管理使用合法高效。加强对各部门领导干部的年度责任审计工作,重点执行好离任审计工作。加强诉讼费和执行款物管理,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杜绝“小金库”。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管理、物资设备购置、办公楼维修等监管制度建设,公开透明,集体决策。
完善评先晋优制度建设。切实做到评先晋优程序、办法依据合理,具有公正性、权威性,程序规范,民主测评统计科学有效,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杜绝意向推选,经得起干警监督和时间考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精简会议,规范会议和发文等制度。加强执行机关纪律管理,规范业内外形象。加强庭审作风建设,提高群众信任度和满意度;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以加强领导干部为重点,建立健全党组学习制度、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党课制度、反腐倡廉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教育制度等,进一步完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机制。加强《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坚持“教育为先”,使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和事业观,坚定理想信念,弘扬优良作风,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形成自觉遵守和维护制度的良好风气,确保司法公正。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进一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落实重要情况报告、回避制度,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与监督,定期征询特邀监督员及人民群众意见与监督,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完善谈心谈话制度,营造坦诚相待、善意提醒、相互爱护的氛围;进一步加强预防制度建设。坚持权力行使依法、运行公开,完善和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打造好反腐败的“隔离带”和“防火墙”;进一步加强惩治制度建设,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完善信访举报受理,实行纪检组、监察室干部参与每周院长接待日;完善线索排查,坚持一案一卡等,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注意发现违纪违法案件的线索。对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