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法院开展规范财产刑案件执行工作专项活动

25.11.2016  22:31

  为配合检察机关工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对法院财产刑执行工作的法律监督,进一步规范全市法院财产刑执行工作,提高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全力破解执行难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刑事财产执行工作的通知》精神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部署,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展规范财产刑案件执行工作专项活动,并印发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11月22日,为了统筹督导各基层法院工作落实情况,并分析研究专项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对策,确保专项活动顺利开展,齐齐哈尔中院召开了规范财产刑案件执行工作推进会议。

  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江在会议对全市法院提出六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加强组织领导;二是要密切沟通协调,全面核查摸底;三是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做到以检察促质效;四是要总结刑事财产执行工作特点,加大执行力度,按要求完成任务;五是要加强监督指导,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六是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守法、守信氛围。全市法院要结合实际,统筹资源,克服困难,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执行效率,确保专项活动目标顺利实施。

  党组书记、院长郝伟夫等院领导出席会议,全市16个基层法院院长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