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法院抓实教育实践活动解决“四风”问题见成效
今年以来,哈尔滨中院机关作为第一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深入开展了“回头看”和深化整改工作;18个基层法院作为第二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部署和要求,严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四风”问题,出实招,重实效,积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制约法院发展、影响党的形象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各项工作,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中院机关34个党支部、480名党员,基层法院262个支部、1580名党员按照上级要求,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认真解决支部和党员自身存在的问题,使党员干部观念受到了洗礼、思想得到了升华、党性得到了增强。
中院院领导对下督导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今年以来,哈尔滨中院继续加大联系点制度落实,充分发挥院领导督导指导作用,9名院领导分别到18个基层法院,就基层法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重点工作落实、审判质效提高、信访积案化解及法院廉政、作风和法院安全工作加强了联系指导。特别是在基层法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动员、查摆问题、召开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等关键环节,共下“联系点”指导40余次,不仅层层传导了压力,也切实帮助基层解决了问题。目前看,基层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中院院领导的有力指导下,均顺利完成,得到了地方党委和督导组的认可。
“四风”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活动期间,哈尔滨中院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措施以及最高院“十个不准”,积极有效遏制“四风”问题。办文办会减少。截止10月,中院办会数量同比下降四分之一,办文数量同比下降近一半。办公用房全部整改到位。腾挪办公用房19间,清理超标准办公面积900余平房米。目前,院领导的办公用房均已间壁完成,院领导相继搬进了符合标准的办公房间。三公经费大幅减少。今年1-9月中院机关公务接待费用1.14万元,同比下降近90%。
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修订了《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规范汇编》。今年,哈尔滨中院在总结两年来规范“作风、庭审、裁判、文书”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成立课题组,深入开展调研,研究制定了《法官行为规则》、《庭审规范》、《评议规范》和《裁判文书制作规范》等82个规范制度,多次征求各院各庭意见后,审委会先后四次召开吸纳各庭庭长参加的专题扩大会议,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这些制度的修订完善,对于从制度机制层面堵塞滋生“四风”的漏洞,确保作风建设长效常态开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司法作风进一步好转。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成效明显。自8月25日开始在中院机关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纪律作风专项治理,期间共下发《纪律作风通报》36期,《督查通报》18期。针对上下班不刷卡、临时外出不履行手续、窗口值班人员不注重形象等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对基层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深入开展。从8月份开始,中院党组经过认真研究部署,组成了由副局级领导干部担任组长、抽调得力干部并聘请以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主体的部分廉政执法监督员参加的两个司法巡查组,对6个基层法院进行司法巡查。目前,南岗、巴彦、五常、松北、双城5个法院的座谈、走访、谈话、接访等阶段性工作任务已经完成,发现被巡查法院在领导班子建设、干警队伍建设、司法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65个,取得了发现问题、促进工作的预期效果。审务督察工作进一步强化。今年,哈尔滨中院又把审务督察工作纳入全年纪检监察重点工作范畴,并要求两级法院要紧密结合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实际,有计划地开展、推进审务督察工作并取得明显的工作效果。开展专项审务督察5次,日常审务督察55次,发现问题79个,下发审务督察专项通报27期,涉及人员53人次。有效地发挥了审判机关审务督察工作的监督、查纠作用。
各级领导干部、广大干警司法为民和注重办案“三个效果”相统一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哈尔滨中院围绕“六难”、“三案”、涉诉信访等影响法院形象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立案问题、便民利民诉讼等问题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广大干警办案作风更加扎实,态度更加严谨,更加注重案件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办理案件、研究案件、评议案件时,更多的考虑大局、考虑群众感受,减少了孤立办案、机械司法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