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法院持续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深度应用

06.07.2020  17:24

    近年来,绥化法院以切实提升解决纠纷和诉讼服务能力水平为目标,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持续构建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绥化法院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及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通过统筹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实现诉讼活动“线上”办理,充分保障了群众诉权。其中,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应用,既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又减少了诉累, 也提高了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的效率,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获得感。

    截止到目前,绥化法院使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案件3662件,占一审民商事受案数的20.63%,其中使用音视频调解案件1656件;司法确认案件981件,司法确认案件平台录入率100%;速裁团队办理案件5983件,分调裁审案件占比92.31%,适用电子诉讼案件6986件,适用率73.33%。在省法院每周下发的《黑龙江省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使用报告》中,绥化辖区法院使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案件数及视频调解使用情况、调解员调解案件数均排名靠前,并在前十名中占多数席位。

    全方位指导 基层再添动力

    基层法院是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推动人民调解平台应用的关键。为推动全市法院高质量开展此项工作,绥化中院年初即制定下发了《全市法院多元解纷及诉讼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人民调解平台录入率、音视频调解比值均提出了明确目标任务及具体措施办法。具体实施过程中,绥化中院又以视频会议方式,对辖区十个基层法院进行“一对一”督导,全面掌握基层法院工作现状及存在困难,有针对性的开展“点对点”培训、指导、交流,推动全市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应用工作均衡开展。

    深层次挖掘 经验高度提炼

    为充分发挥法庭的前沿优势,肇东法院全面加强人民调解进村屯、进网格的覆盖力度。在农村探索建立以人民法庭、乡司法所、村调委会、屯调解员为主体的“四级调解”网络。在8个基层人民法庭建立“驻法庭调解工作室”,共派驻31名人民调解员,全日制与基层人民法庭同步开展诉调衔接、司法确认工作。

    人民调解员全部经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应用集中培训后上岗,通过培训学习和工作实践,进一步规范调解活动。年初以来,肇东法院通过人民调解平台调解案件531件,使用音视频调解案件245件。

    “肇东经验”已通过多个平台推介推广,并分别得到了绥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庞洪峰同志、绥化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双近同志、肇东市委书记张伟志同志的批示认可。

    特邀人民调解员李玉君2017年8月22日入驻庆安法院以来,其以丰富的法律知识积累和语言文字功底赢得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一致好评。“说和人老李”的调解经验多次被各级媒体宣传报道,李玉君亦曾多次得到省市法院和市委政法委领导的高度评价,“说和人老李调解工作室”已成为庆安推进基层治理的靓丽名片。

    为进一步扩大“说和人老李”的人民调解品牌效能,庆安法院在丰收法庭建立“老李调解工作室”分站,专职人民调解员邹吉忠入驻分站。分站成立后再短时间内即发挥明显作用,仅成立后的20个工作日内,即成功调解诉前案件93件,邹吉忠在周边乡镇村屯也享有了不小的名气,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音视频调解已成为常态化调解方式。年初以来,庆安法院通过人民调解平台调解案件459件,使用音视频调解案件154件,其中“说和人老李”通过线上调解117件。

    海伦法院与海伦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人民调解工作任务职责,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平台和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及诉讼绿色通道,不断提升人民调解业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召开工作座谈会,印制人民调解员培训学习手册,规范音视频调解操作流程,增强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提升人民调解的工作效率。

    注重发挥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介宣传作用,宣传推介海伦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典型、工作成效及人民调解典型案例,向社会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及音视频调解方便、快捷等职能优势,引导群众遇到矛盾纠纷主动选择人民调解途径,全力提升群众对人民调解平台的认可度。

    截止到目前,海伦法院使用人民调解平台共调解案件432件,其中使用音视频调解220件。

    安达法院积极推行“人民调解 司法确认”模式,形成“规范、高效、便捷”长效机制。同时注重案件类型甄别,针对案件标的较小、法律关系明确,特别是对同类案件进行集中调解,助推人民调解提质升级,最大限度地调处化解矛盾,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安达法院曾用时3天调解了82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截止到目前,安达法院使用人民调解平台共调解案件336件,其中使用音视频调解225件。

    距离不是问题 民间借贷视频见

    青冈县居民张某欲将欠钱不还的佟某诉至法院,青冈法院中和人民法庭立案接待人员根据案件性质,在征求当事人同意后,将该案交由驻庭调解员邢玉民同志进行诉前调解。在与张某交谈后,调解员得知佟某现正在外地务工,且疫情防控期间无法返回青冈,调解员邢玉民同志决定启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远程在线视频调解。由于当事人第一次使用该调解软件,操作不熟练,远程在线视频调解工作遇到阻碍。中和法庭立即组织法官助理及书记员电话指导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试,经过半个多小时的悉心指导,调解平台的视频画面上出现了双方当事人及调解员的身影,视频调解工作顺利展开。经过调解员邢玉民同志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还款协议。这桩远在百里之外、积郁一年之久的民间借贷纠纷终于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截止到目前,青冈法院使用人民调解平台共调解案件406件,其中使用音视频调解  114件。

    明水县某房地产开发限公司分别与刘某、于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刘某、于某只支付了部分房款,并未及时给付尾欠房款,现因疫情原因,沟通更不顺畅,矛盾加剧,房产公司在多次索要尾款无果的情况下,将其二人诉至明水法院。立案工作人员通过审查起诉材料认为可以通过诉前调解方式解决。在征得其同意后,将此案移送至诉调对接中心进行委派调解。诉调法官接案后,分别听取了几方当事人对该纠纷的意见,与调解员交换看法,并共同商议调解方案。鉴于疫情防控期间,不宜聚集几方当事人开展面对面的调解,根据调解方案,采取通过电话调解结合音视频调解方式进行,最终使案件的当事人实现了“云和解”,解除了房屋买卖合同,该公司返还于某、刘某已经给付的部分房款。截止到目前,明水法院使用人民调解平台共调解案件404件,其中使用音视频调解  225件。

    兰西县奋斗乡爱国村村民夏某第二轮土地承包田32.5亩,经土地确权后,夏某实际耕种40.89亩,多种8.39亩,清化收工作开展后确认夏某需缴纳多耕种土地费用,经村上催要拒不还款,故原告爱民村委员会诉至法院。兰西法院奋斗法庭法官根据案件性质、矛盾特征和当事人诉求,在征求当事人同意后,进行线上诉前调解。兰西法院调解法官迅速展开工作,依据实地测量土地亩数以及边界,根据土地承包协议和实地勘验结果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清化收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经过多轮次耐心沟通、劝导,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夏某同意缴纳多耕种土地费用,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并进行司法确认,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截止到目前,兰西法院使用人民调解平台共调解案件459件,其中使用音视频调解238件。

    绥化法院将继续推动信息技术与司法工作的深度融合,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过程中,用司法办案的实际效果,努力让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真切!